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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催告书送达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15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京建法罚(市)字[2017]第010601号

  

  单位名称:北京阳光锦程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大水

  单位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5号4号楼18层1801内117

  证照类型:营业执照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001BA06H

  

  因你公司从事房屋租赁经纪业务,未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等信息报送所在区、县建设(房屋)行政部门的行为违反了《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机关依据《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三)项的规定,于2021年7月13日对你单位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京建法罚(市)字[2017]第010601号),并于2021年8月12日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公司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到银行缴纳罚款,而你公司至今未履行义务(缴纳罚款),亦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现告知你(单位)如下事项:

  1、请于本催告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上述义务;如对履行义务有陈述、申辩意见,请在前述期限内向本机关提出。

  2、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本机关将依法决定行政强制执行,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本行政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催告书》(京建法罚(市)字[2017]第010601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部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执法总队执法一室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3号楼3101房间                                                           

  联系电话:55597548   邮政编码:101160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325755489/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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