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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专项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2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按照我委统一部署,市场租房补贴发放专项检查工作已进入前期筹备阶段。为保证工作顺利开展,按照市财政局相关财政资金管理要求,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委托单位,受托单位承担项目的实地检查、问卷调查、资料整理、数据分析、撰写报告、督促整改等工作。现公开征集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比选。

  一、项目名称

  《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

  二、项目内容

  为确保我市市场租房补贴政策真正惠及百姓,保障政策执行公平、公正、公开,拟在全市随机抽取1000户正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家庭,对家庭租赁合同、实际租赁居住等工作进行实地专项检查。比选内容如下:

  1.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包括时间安排、工作人员分组;2.开展检查人员培训;3.对1000户正在享受市场租房补贴家庭的租赁合同、实际租赁居住等组织现场检查;4.检查结果汇总撰写等工作。

  三、项目完成时限

  2022年11月底前完成调查报告,并经专家评审验收。

  四、项目预算

  人民币20万元。

  五、报名条件

  (一)比选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二)项目承担机构应具有组织检查的经验和能适应该项检查的专业队伍。

  (三)承担“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工作的负责人应为房屋管理或住房保障领域专家。

  (四)具有与政府部门开展合作的经验,参与过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的优先。

  六、报送材料清单

  (一)参选函;

  (二)报价单;

  (三)参选单位基本情况简介(例如:规模、人员、行业内影响力、组织及技术保障实力、工作业绩等);

  (四)有效法人资格证明(出示原件,留复印件);

  (五)针对此项工作制定的实施方案(包括主要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进度安排和阶段性成果等);

  (六)参与政府部门合作相关介绍,参与保障性住房相关工作介绍等。

  七、比选办法

  (一)比选原则:本次比选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二)比选标准及内容:详见附表

  (三)定选原则:

  1.参选单位必须提交全部参选必要材料(第六条(一)-(五)项),方可进入后续的评审阶段。如有任何一项参选必要材料未提交被视为不合格,不得进行后续评审。比选报送材料一式五份,由参选单位打印、盖章、密封后,交至市住建委(在密封袋表面注明参与比选的项目名称),材料报送截止日期2022年5月21日15:00。

  2.能够最大限度满足比选公告中规定的各项评选标准。

  3.评选委员会对合格参选单位上报材料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参选单位为中选候选人。若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时,评选委员会可以确定排名其后的参选单位为中选人,以此类推。

  (四)评选委员会共5人,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业务处室人员组成。

  (五)比选时间:材料报送截止日后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比选会。

  联系人:徐菁      电话:010-55598521,13521486846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院2号楼

  附件:1、“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2、参选函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保障房使用监督处

    2022年4月12日

  附件1

  “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部分评分标准及内容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承担能力

(35分)

1、团队或主要成员承担过保障房相关调查工作(10分);

2、团队中博士学历或中级以上职称以上人数(2人及以上10分,1人5分);

3、团队人员搭配合理,研究综合实力较强(15分)

0-35

执行能力

(65分)

1、检查方案及预案(30分):已有完备的检查方案,思路清晰、全面深入、切实可行(28-30分);已有初步的检查方案,思路较清晰、全面但深度有所不足、可行性略低(24-27分);只有初步框架,思路不清晰、可行性低(20-23分);

2、培训方案(15分):已有完备的培训方案,思路清晰、全面深入、切实可行(13-15分);已有初步的调查方案,思路较清晰、全面但深度有所不足、可行性略低(9-12分);只有初步框架,思路不清晰、可行性低(5-8分);

3、现场检查方案(20分)已有完备的现场检查方案,思路清晰、全面深入、切实可行(13-15分);已有初步的检查方案,思路较清晰、全面但深度有所不足、可行性略低(9-12分);只有初步框架,思路不清晰、可行性低(5-8分)

0-65

  

附件2

  参 选 函

  致:  保障房使用监督处

      在充分研究《市场租房补贴发放工作专项检查》专项比选公告文件中规定的要求和条件后,我单位符合申报条件,愿意按照该文件的要求参加专项比选,提供要求的所有资料,并保证提交的参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如提供虚假资料导致申报无效,因此造成保障房使用监督处工作损失的,我单位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申报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理人)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zwdt/325787308/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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