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近期,市防火委下发了《关于2022年一季度全市火灾情况及二季度火灾预警分析的通报》,对二季度火灾防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4月20日,谈绪祥副市长组织召开全市消防安全工作会议,重点强调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当前正值春季,风干物燥,大风天气频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形势严峻,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各层级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要组织力量,下沉一线,加大面对面指导帮扶力度,要提高认识,聚焦问题,强化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措施,要明确责任,落实要求,切实织密筑牢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防护网。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进入二季度以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各施工项目赶工期、抢进度等现象较为突出,尤其是进入春季,天气转暖,大风天气多,“五·一”小长假临近,群众外出游玩多、祭祀多等现象显著增加,诸多不利因素相互叠加,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显现。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始终绷紧火灾事故防范安全弦,压紧压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逐层级开展消防安全形势分析,把问题隐患找准、找全、找细,拿出切实管用的防范对策,下大力化解和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三、开展以清理杨柳飞絮为主的隐患排查工作。各单位要结合季节性特点,立即开展杨柳飞絮湿化清理工作,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要明确专人负责看护,加大巡察管控力度,做到每日必清,随有随清。要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大临电设施、大功率电器设备、动火动焊作业等重点环节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隐患,要做到立行立改,全力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着力整治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隐患。
四、加强动火动焊作业管理。各单位要严格动火作业审批,认真落实看火人制度。各施工现场必须按照使用明火范围、时间和危险程序建立相应的审批制度,并严格履行有关审批手续,动火作业应经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总监审批同意后进行。动火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认真清除周围可燃物,对施工产生的刨花、锯沫、木料、油漆、下脚料等易燃、可燃建筑垃圾或材料,应当及时清理,集中场地临时存放、统一处理,严禁在施工现场进行焚烧。严格落实监护人员和监护措施,配齐备足灭火器材。在高处实施电(气)焊接或切割等动火作业时,必须对作业的周围和下方实施防护遮挡,应用防火斗等容器接装火星,严禁高处动焊下部安排交叉施工作业;动火作业1~2小时后,作业人员必须再返回进行再确认,确保无火源危险后方可离开。
五、加强用电设备和大功率电器管理。各单位要严密组织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工人宿舍、食堂等)房间、用电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不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尤其是老化的电线和用电设备要及时废旧换新。严禁在宿舍内私接乱接电线和使用碘钨灯、电炉、电饭煲、电吹风等大功率电器。要严格制度落实,细化责任分工,规范用电设备,定期开展检查,坚决防范和化解因电线线路老化、超负荷运载和用电设备故障而引发的火灾事故。
六、加强电动自行车的使用管理。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13号)要求,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将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电池带入室内进行充电,严格管理电动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充电。要加强巡逻巡控,发现违规使用、停放的问题要立即纠正,要明确责任,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施工用电动车辆使用台账,做到专人负责、专人管理。
七、加大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力度。市、区两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大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督导力度,加强与消防救援部门联合执法,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加强对重点区域、重大项目的抽查,督促各工程参建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指导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工作不力、隐患较多或发生火情事故的单位,要从严查处,列入差别化管理,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平稳可控。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