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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的补充通知(第35号)

发布时间:2022-05-26作者:admin来源: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晋建市字〔2022〕35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综改区建设管理部,省直各有关厅、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建筑业提质行动,进一步强化我省建筑业企业的扶持培育力度,挖掘行业发展潜力,加快提升市场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就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拓宽评选范围

  在本地区产值贡献、税收缴纳、拉动就业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且上年度完成产值在5-10亿元(下含)的建筑业企业(其他评选条件不变),经所在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省直有关部门(以下简称“初审部门”)推荐,可申报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其中太原市可推荐不超过10家,其他初审部门可推荐不超过3家。

  二、申报材料要求

  符合上述评选范围的建筑业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企业申请报告,主要包括近五年发展的成绩,申报优势和社会贡献,对行业发展的建议和措施等。

  (二)《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申请表》(附件1)。

  (三)《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申报材料信息审查汇总表》(附件2).

  (四)按照《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条件及量化标准》提供印证材料1套。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应于3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原件按现行资质管理权限报初审部门,并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在核查或评审中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本年度评选资格,并在三年内不再受理其骨干建筑业企业评选申请,记入不良行为记录。

  (二)初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及原件进行审查,并通过调取资料、征求部门意见、网上查询、实地核查等方式,对材料与原件的一致性、真实性进行核查,核查属实的,在资料上加盖与原件一致审核印章,在申请表上填注推荐意见并加盖部门公章,于2022年3月18日前将上报文件及企业申报材料报送省住建厅,逾期不予受理。

  (三)省住建厅统一组织专家对各初审部门上报的企业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评选条件的建筑业企业列入我省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并在厅网站公布。

  

  

  附件:1.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申请表.doc

        2.2022年度山西省骨干建筑业企业申报材料信息审查汇总表.wps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3月4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zjt.shanxi.gov.cn/zwgk/tfwj/202203/t20220304_523352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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