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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质量月”活动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2-05-26作者:admin来源: 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2021年国家和省“质量月”主办单位开展的主要活动安排部署,为扎实有序推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质量月”活动开展,制定了《贵州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 “质量月”活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各级行业主管部门更好的理解,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方案》解读如下。

  一、《方案》出台背景

  建筑工程质量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事关城市未来和传承,事关新型城镇化发展水平。近年来,我省以高质量发展为中心,将质量强省战略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紧紧围绕“四新”总目标和“四化”主抓手,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大力实施质量强省战略,积极推进质量提升行动,夯实质量技术基础。为继续充分发挥“质量月”活动的平台作用,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实施全面质量监管,努力形成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为此,我们决定研究起草了本《方案》,通过开展“质量月”活动,促进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总体水平不断提高,为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二、《方案》主要内容

  抓工程质量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顶层设计,突出重点,精准施策,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2021年我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质量月”的活动主题是,“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方案》要求各地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以“质量月”活动为契机,狠抓工程质量提升,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积极开展工程质量提升宣传宣贯。《方案》指出,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行业协会和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要围绕“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 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活动主题,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质量主题宣传宣贯活动,推动树立“质量第一”意识。

  (二)深入开展工程质量提升专项培训。《方案》强调,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单位(企业)在“质量月”活动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开展技术交流和培训活动。一要开展预拌混凝土质量提升专项培训,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和使用,提升预拌混凝土质量。二要开展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专项培训,加强全面工程质量管理,全面提升工程质量水平。三要开展《贵州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专项培训,推进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进一步规范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的质量行为。

  (三)持续强化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方案》明确,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一是组织开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持续开展混凝土工程质量专项检查,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混凝土施工质量。三是继续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规范工程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不实报告等违法行为。

  (四)精心组织工程质量现场观摩。《方案》倡导,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各有关企业在“质量月”活动期间,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开展“质量月”现场观摩交流活动,重点观摩预拌混凝土、工程质量管理标准化、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治理、装修工程质量控制装配式施工、绿色建筑、节能低碳、优秀施工工法、项目管理信息化技术应用、工程建设新技术应用等内容,积极培育示范观摩工程,推进示范观摩和样板引路,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形成质量创优争先、观摩学习交流的良好氛围,全面促进工程质量提升。

  (五)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方案》要求,各地在“质量月”活动中,要以执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为着力点,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要深刻吸取仁怀“3·15”和观山湖区“10·28”等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主体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全面推动参建各方主体责任落实。要坚持项目管理与政府监管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治理当前问题与夯实长远基础并重,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提升政府监管能力。

  三、《方案》的贯彻落实

  抓工程质量,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落实。各地必须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2021“质量月”活动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目标引领、问题导向,推动我省住建行业“质量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全面落实《方案》的各项要求。

  一是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遵守省委、省政府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和属地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科学合理确定相关活动的形式、规模、密度、频率等,扎实做好疫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质量月”活动的整体策划和具体组织,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安排,全方位、多角度开展“质量月”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充分利用互联网等资源,线上线下结合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注重实际效果,提升“质量月”活动影响力和参与度。

  二是全员参与,确保实效。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质量月”活动的指导,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扎实为企业、为群众办质量实事。积极引导社会关注和参与,充分发挥工程建设各参建责任主体“质量月”活动主力军作用,采取各种各样的方式,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使活动内容丰富多彩,使质量意识得到提高,使活动取得实效。

  三是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市(州)和贵安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行业协会和四家省属及中央在黔大型建筑施工企业要及时总结本次“质量月”活动情况,将本次活动工作总结、有关图片、视频等资料按时报送。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gzcy/hygq/zcjd/202111/t20211111_71628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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