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全区危险性
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勘察设计工作的通知
宁建(消)发〔2022〕6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办质〔2018〕31号)和《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建<建>发〔2019〕31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区危大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界定危大工程范围
符合《宁夏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宁建<建>发〔2019〕31号)中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要求的,应界定为危大工程。
二、深化岩土工程勘察报告内容编制
严格落实《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在勘察文件中应设危大工程情况章节,明确项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对于存在危大工程的项目,勘察文件应在章节中进行危大工程说明,具体内容包括:
(一)危大工程概况;
(二)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内容。主要是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和地质条件,列出深基坑、深沟(槽)、边坡等方面的(超规模)危大工程清单;
(三)提供危大工程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工程参数;
(四)提出危大工程设计、施工及监测的相关建议。
三、深化工程设计文件内容编制
结构设计总说明中应设危大工程情况章节,明确项目是否存在危大工程。对于存在危大工程的项目,应编制危大工程说明,具体内容包括:
(一)危大工程概况;
(二)涉及(超规模)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列出重点部位和节点清单,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其中基坑及边坡类危大工程必须进行专项设计;
(三)提出危大工程监测的建议。
四、严把施工图审查关口
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严格把关,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中未明确是否有危大工程的,以及编制说明不满足上述内容要求的,按照设计深度不足界定,不予审查通过。
五、做好相关各方协调配合
勘察、设计单位要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在施工招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和“超规模危大工程清单”。危大工程发生险情或者事故时,勘察、设计单位要配合施工单位开展应急抢险工作。危大工程应急抢险结束后,勘察、设计等单位要配合建设单位制定工程恢复方案,并对应急抢险工作进行事后评估。
六、加强日常监管管理
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建设工程安全监管机构要把危大工程作为安全日常监管、巡查和督查的重点。对勘察单位未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的,设计单位提出的危大工程清单不齐全或未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意见的,图审机构未对工程勘察、设计成果中是否满足危大工程安全管理要求进行把关的,要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同时按照宁夏勘察设计企业诚信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信用扣分。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下发的《关于加强勘察设计领域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宁建<建>发〔2019〕39号)同时废止。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