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住房城乡建委、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健全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为全市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建立住房安全情况动态监测台账(简称“监测台账”)。
通知要求,各区县民政、乡村振兴、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和数据互通共享,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一个月按职责由本部门动态识别的农村低收入群体提供给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根据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动态识别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名单,组织乡镇(街道)于当月20日前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唯一住房的安全情况逐户进行鉴定(评定)。对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纳入监测台账管理,做到“应纳尽纳”。
不仅如此,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建立健全日常核查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情况,对住房因暴雨洪灾、严寒冰冻、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出现安全隐患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台账管理,做到“不漏一户、不掉一人”。
市住房城乡建委要求,各区县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以实现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问题动态清零为目标,对监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地灾避险搬迁等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要及时通过对应的政策渠道妥善解决;对不符合住房安全保障政策的农村低收入群体,要通过租房、投亲靠友等方式妥善解决,做到“发现一户、保障一户,销号一户”。
我市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行动,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5097户已于2022年3月底全部竣工,提前3个月完成改造任务。今年3月,市住房城乡建委又下达2022年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计划3358户。接下来,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动态监测、调查摸排,并逐月建立监测台账,切实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