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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住房公积金新政助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

发布时间:2022-07-14作者:admin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近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明确五方面措施,助力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为稳住全市经济大盘贡献公积金力量。

  加大公积金购房贷款支持力度

  上调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夫妻单方缴存的最高可贷6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的最高可贷80万元;

  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只需20%,第二次为30%;

  针对年轻职工提高保底贷款额度,在具备还款能力的情况下单方缴存保底可贷30万元,夫妻双方均缴存的保底可贷40万元。贷款政策调整后,户均公积金贷款额度较调整前提高了18.51万元。

  加大租购住房提取公积金支持力度

  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未婚子女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缴存职工新购首套或改善型住房,可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夫妻双方累计提取总额度不得超出实际购房支出总额;

  上调租房提取最高额度至12000元/年。

  加大对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纾困解难力度

  支持受新冠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贷款职工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和延迟归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缓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企业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公积金贷款延迟还款后,未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计罚息,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以上政策实施时限暂定至2022年12月31日。

  加大激发房地产市场活力的支持力度

  将住房公积金合作楼盘准入资料中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缩减为“两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加快贷款发放速度,将“楼盘建设进度须达到多层主体封顶,高层7层以上,方可按工程进度放款”调整为“合作楼盘获得预售许可证完成准入备案并提供阶段性担保的,即可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此项政策的实施,将开发企业的回款时间缩短1个月以上。

  加大对购买绿色建筑和引进人才安居保障的支持力度

  将沧州狮城人才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全日制本科(含)及以上学历缴存职工的贷款可贷额度上浮30%。购买绿色建筑的贷款可贷额度上浮20%,最高不超过96万元。沧州狮城人才在我市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额度放宽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公布的租房提取最高限额的2倍。(编辑:刘坤 供稿: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xinwenzhongxin/shixiandongtai/202207/t20220711_3167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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