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厅在《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试行)》(闽建〔2017〕8号)基础上,结合我省实际,组织修订并形成《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你们认真组织研究并于2022年7月20日前将修改意见发送至省厅建筑业处电子邮箱(309674113@qq.com)。
附件:《福建省建筑市场行为监督检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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