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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26作者:admin来源: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建发﹝2022﹞18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及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管理,夯实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主体责任,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按照省住建厅勘察设计年度重点工作的安排部署,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我厅制定了《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请按照相应的工作内容和时间节点,做好今年的动态监督检查工作。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7月1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工程勘察设计企业

  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动态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监督管理, 规范工程勘察设计市场和执业行为,强化源头管控,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质量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等,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规范勘察设计行为,提升从业人员执业能力,强化我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责任意识,严肃查处工程勘察设计市场违法违规行为,落实好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主体责任,为建设工程全生命周期安全管理把好安全质量源头关。

  二、检查对象、范围及比例

  检查对象: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及专项工程设计证书(以下简称“资质证书”)的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企业,以及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承担工程勘察设计项目的外省入陕工程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检查范围: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工程项目。具体清单各市可从本行政区域内工改系统等获取。

  抽查比例:按照所检查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企业数不得少于辖区内勘察设计企业总数的50%,西安市不少于10%;所检查项目涉及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为辖区内施工图审查机构全覆盖。

  三、检查时间

  此次检查任务共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2年8月底前)企业自查自纠阶段。按照专项监督检查部署,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第二阶段(2022年9月底前)省市监督检查阶段。各市开展对本地企业机构的监督检查,期间,省厅将与西安、渭南、汉中等城市进行联合抽查。

  第三阶段(2022年10月底前)总结阶段。各市于10月30日前向我厅报送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工作情况报告应包括:本地区企业机构基本情况、检查的总体情况(附件1)、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处罚及整改情况、行业管理措施及亮点、下一步工作安排等。省厅汇总情况,通报检查结果。

  四、检查内容和方式

  此次监督检查工作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按照《陕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监督管理办法》(陕建发2022﹝174﹞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22﹝78﹞号),从资质条件、市场及执业行为、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执行情况等方面进行检查。

  在项目抽查上,采用专家集中审核方式,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抽取确定受检项目清单,各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报送图纸和资料(附件2),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集中审核检查(附件3)。重点检查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燃气、钢结构类等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落实消防设计、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制度的情况。项目抽查应注意避免与消防设计抽查项目重复。

  在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等方面的抽查,由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成检查工作组对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上门走访,对人员配备、社保缴纳、业绩、质量管理、资料档案等进行监督检查。企业选择上应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进行,同时注意与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相结合,重点对近两年取得勘察、燃气、钢结构、玻璃幕墙、送变电等资质的勘察设计企业进行重点检查。

  除上述内容以外,各市可结合本行政区域内勘察设计行业的实际情况予以侧重检查。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成效。各勘察、设计企业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扎实开展做好自查,审视健全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制度,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和改进措施。

  各市、(县区)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要把动态监督检查作为规范建筑市场的重要手段,作为加强勘察设计企业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落实。相关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请于2022年7月31日前报标定处029-63915785。

  (二)强化结果运用,推动问题整改。对存在问题的勘察设计企业及施工图审查机构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或处罚,并实行信用量化考核管理,对被处理的单位纳入信用管理,对注册地为省外的相关单位,当地住建部门作出处理后,由省住建厅将处理情况书面函告其注册地住建部门。省住建厅对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质量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相关单位反映的问题、通病、典型案例或常见问题进行通报。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跟踪问责。监督检查过程中,各市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核查工作纪律和党风廉政规定,轻车简从,公正执法。抽取的项目和选取的专家,在进行技术审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资质标准,技术规范进行检查,实行过程保密。如被抽取的工程项目与专家有利益关系,专家应主动提出回避。

  附件:1.勘察设计企业动态监督检查表

  2.受检项目提交资料清单

  3.受检项目违规行为查处意见


原文链接:http://js.shaanxi.gov.cn/zcfagui/2022/8/116444.shtml?t=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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