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知识 > 关于参加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关于参加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9-10作者:admin来源: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TRS_Editor P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DIV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TD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TH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SPAN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FONT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UL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LI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TRS_Editor A {LINE-HEIGHT: 25px; FONT-FAMILY: 宋体; MARGIN-BOTTOM: 16px; FONT-SIZE: 14pt}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部际协调机制办公室定于2022年9月9日上午召开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巩固提升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现就做好我省参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22年9月9日上午10:00

  二、会议地点

  (一)省分会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三楼大会议室;

  (二)各市、县分会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

  区及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三、参会人员

  (一)省分会场: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二)各地分会场: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及县(市、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及成员单位负责同志。

  四、会议议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以及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

  (二)山西省、安徽省、湖南省、四川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同志介绍本地区“百日行动”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三)部际协调机制召集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倪虹讲话。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市级分会场参会人员名单于9月8日9时前报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并组织本辖区内各县(市、区)按要求参会。

  (二)请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于9月8日9时前报至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各地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做好本地会议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省分会场参会人员在会前14天内不得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驻留史或其他任何疑似情况,要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有发热症状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会场。

  (四)请各会场与会人员务于9月9日9:45前入场就座完毕,全程佩戴口罩。

  (五)本次会议使用河北云视频会议系统,采用级联模式(会议账号:97000960)。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会控员进入三级级联会议模板后负责加县(市、区)分会场进入会议。各分会场于9月9日8:30前打开会议系统,与省分会场做好联调和点名工作,并做好网络和系统保障确保会议效果。

  会议联系人:郑 鹏 0311-87800781 19831100828

   吴永伟 0311-87803846 19831100571

  视频联系人:李一川 0311-87904369 15830695800

  邮 箱:zhengpeng@hebmail.gov.cn

  

  附件:报名回执

  

  

  河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代章)

  2022年9月7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zhengcewenjian/tfwj/202209/t20220907_3171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