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2年9月15日实施的《贵阳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贵阳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其中规定住宅区、办公场所、公共场所等区域,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为管理责任人。
连日来,为逐步实现住宅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生活垃圾分类“进物业”活动为契机,联合各区(市、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深入各楼盘、居民小区,拉网式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开展“面对面”普法,督促物业企业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化建设。
10月24日以来,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共检查物业企业142家,开展普法宣传200余次,纠正未按规定设置生活垃圾收容器、管理台账不规范等行为116起,对12家复查仍然整改不到位的物业企业进行调查。
按照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并加强维护管理,保持完好、整洁;明确管理范围内分类管理岗位责任;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并在醒目位置公示;分类收集、分类储存生活垃圾;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和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予以劝告;建立管理台账,如实记录管理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物业服务企业是离市民群众最近的管理主体,在推动分类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直接影响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质量,贵阳市支队将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普法力度,促进全市实行物业服务的区域有效实施生活垃圾分类,以点带面,带动其他各行各业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和义务,逐步打通生活垃圾分类“最后一公里”,致力打造贵阳贵安绿色发展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