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28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进行了理论学习中心组2022年第7次集中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迎接党的二十大”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党建和党员教育重要论述摘编》,不断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省委《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30号)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工作座谈推进会精神,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力度,凸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政治监督。认真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意见》,坚决抓好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深入开展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工作。
会议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组织必须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抓好学习教育制度落实,强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各级党组织要执行好第一议题、第一课堂等学习机制,落实好“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制度,牢固树立“监督是关心、是爱护”的思想认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主动接受监督、习惯接受监督。要进一步抓好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的监督合力。要严格落实《厅党组主动接受驻厅纪检监察组监督的实施办法》,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的监督职责,坚持厅党组全面监督、驻厅纪检监察组专责监督、机关党委(纪委)职能监督、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有机结合,一体推进。要进一步抓好责任追究制度落实,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成效。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对照厅党组《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责任清单》,把监督工作项目化,一一对照落实。坚持“惩、治、防”“三不腐”一体联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以抓住“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让忠诚干净担当成为新时代党员领导干部的鲜明特征。
会议要求,厅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厅党组定期听取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判、部署安排党建重点工作,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同频共进。同时,要对标对表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省监委年度综合考核方案,认真梳理总结,利用最后一个季度的时间查缺补漏,圆满完成今年度各项检查考核任务。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各级党组织负责人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坚持负首责、负主责、负全责,认真落实谈心谈话、批评教育等举措,在日常工作中用好谈心谈话、批评和自我批评等有力武器,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位,推动形成合力。对照年初制定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冲刺四季度,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实际成效检验工作成果。领导班子成员要自觉履行“一岗双责”。要立足自身职责,践行好“一线工作法”,对分管领域业务工作开展经常性研究、布置、检查,对中央环保督察、省委巡视“回头看”反馈问题和厅党组巡察、审计、日常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抓紧抓实整改,结合厅党组与驻厅纪检监察组每月分析研判通报整改情况制度,定期督促整改落实。严格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和领导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积极参加组织生活,带头学习、带头讲党课、带头搞调研、带头参加主题党日活动,以身作则,发挥好表率带动作用。
厅党组书记、厅长尹勇,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王云昌、杨渝、黄媛、边疆,厅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杨爱武,厅一级巡视员赵志勇等在昆厅领导;督查员,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43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