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二十大胜利开幕以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在全区住建党员干部中引起热烈反响。
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以城市群、都市圈为依托构建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格局,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坚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加快转变超大特大城市发展方式,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宜居、韧性、智慧城市。”对城市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作出了重大部署,是推动我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三位一体的根本遵循。
区住建厅城市建设处干部职工表示,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人民城市人民建”,按照我区“一核一圈两带三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布局,着力构建“一线两部、四大空间”,优化城乡发展布局,推动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市政公共服务功能。按照“三分建、七分管”的原则,保障市政基础设施安全规范化运行。正确处理好城市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的关系,将历史文化传承融入城市建设,在城市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促进各民族文化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努力实现住有所居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深刻阐明了保障群众住房的重大意义,指引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解决好群众住房困难的问题作为住建部门的一项重点工作,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
区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干部职工表示,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深刻内涵,始终把住房保障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立足区情、突出特色,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分步解决的总体思路,以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职住平衡为目标任务,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不断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持续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让我区各族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改善乡村基础设施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解决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任务艰巨、使命光荣。
区住建厅村镇建设处干部职工表示,牢牢把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部署和具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全面加强乡村建设管理,统筹县域城镇和村庄规划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建设、生态环境保护、防灾减灾和历史文化传承,强化以城带乡、城乡互补、协调发展;优化村镇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强化规划引领,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村容村貌和人居环境,着力推动我区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严格落实“四不摘帽”要求,以农房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大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全面提升农房质量,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