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建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号)的要求,各地积极投资建设满足装配式建筑发展需要的产业基地。为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便于市场各方主体及时掌握我省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信息,择优选用,按照《关于上报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基地信息的通知》(闽建办筑〔2018〕4号)的要求,经南平市住建局组织推荐,现将我省第十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第十一批装配式混凝土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名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2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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