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目标
《工作方案》明确,2022年,全省地级城市及州府所在城市因地制宜形成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思路、计划和路线图。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贵阳市完成相关立法工作。安顺市总结地级城市试点成效,完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
到2025年底,全省地级城市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体系,州府所在城市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工作方案》十项任务清单
推动源头减量
推行生态设计,提高产品可回收性。推动建立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制度,逐步在产品包装上设置醒目的生活垃圾分类标识。引导实体销售、快递、外卖等企业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避免过度包装,可采取押金、以旧换新等措施加强产品包装回收处置。禁止或限制部分一次性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利用。党政机关率先停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制品,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逐步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旅游、住宿等行业推行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推进快递包装减量化、可循环化,减少邮政快递寄件二次包装。鼓励使用再生纸制品,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公共机构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节约使用和重复利用办公用品。督促餐饮经营单位开展“光盘行动”,引导消费者适量消费,提倡节约文明用餐,建立制止餐饮浪费的长效机制。
推进分类投放收集系统建设
按照《贵州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和收运设施配置指南》,结合实际明确分类方式,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投放设施分类标志应做到喷涂统一、规范、清晰。要合理布局居民社区、商业场所、学校和其他公共场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站点、箱房的设置,应充分考虑收集能力与收集范围内垃圾产生量、区域内收运能力和垃圾“日产日清”等要求。规范可回收物站(点)的管理,提升单独投放比例。加强收集站(点)的环境卫生管理,确保干净整洁。逐步建立撤桶建站、定时定点投放和监督指导等行之有效的分类投放模式,实现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有效分开,确保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废玻璃、废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的收集比例,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质量。
完善分类运输系统
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必须实行分类运输,要按照区域内各类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合理确定收运频次、时间和路线,应配足标识规范、清晰的分类运输车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组织社区环境整治、无物业管理社区生活垃圾清运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逐步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加大运输环节监管力度,防止运输过程“抛、滴、漏”,造成二次污染。杜绝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做好重大疫情等应急状态下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提升分类处理能力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各市(州)应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贵州省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中长期专项规划(2020—2030年)>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统筹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布局,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加快全省餐厨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厨余垃圾特征、人口规模、终端产品资源化应用情况等因素科学合理选择处理技术路线和处置方式。按照科学评估、适度超前原则,采取集中与分散处置相结合的方式,鼓励采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统筹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行收运处置一体化,探索建立市场化的建设和运行模式,鼓励社会专业公司参与运行,提升厨余垃圾处理水平。补齐有害垃圾处理设施短板,从生活垃圾中分类并集中收集的有害垃圾,属于危险废物的,应严格按危险废物管理。
加强分类处理产品资源化利用
加强餐厨废弃物、厨余垃圾和农村有机易腐垃圾处理技术应用,加大堆肥、沼液、沼渣等产品在农业、林业生产中的推广应用。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行业转型升级,依托优质再生资源企业和经营服务网点,完善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体系。推动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延长再生资源产业链条,实现应收尽收、再生利用。
建立健全社会服务体系
积极创造条件,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在各类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鼓励引导社会企业积极参与,主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社会服务。探索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互联网、移动端APP等信息技术,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促进相关产业发展。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行动和公益活动,将垃圾分类纳入志愿者服务内容,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引导、监督。
引导群众普遍参与
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重要载体,强化基层党组织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领导作用,统筹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普及分类知识,充分听取居民意见,灵活运用“红黑榜”“示范户”等引导机制,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和投放准确率。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依法履行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
强化教育引导
以青少年为重点,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切实加强学生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和垃圾分类进校园、进课堂、进家庭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动员家庭积极参与。着力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指导有条件的学校、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相关单位和组织建立生活垃圾分类青少年志愿服务队。
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技术研究和科研攻关,省科技计划给予优先支持,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技术发展。重点解决小型焚烧处理、焚烧飞灰处置、渗滤液处理、厨余垃圾处理等问题,加强生活垃圾处理技术装备研发和集成示范应用,构建生活垃圾从源头到末端、从生产到消费的全过程分类技术支撑体系。鼓励各地开展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路径和技术工艺研究。
推动法治化和规范化管理
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管理地方立法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加强产品生产、流通、消费等过程管理,减少废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各地级城市应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法规规章政策体系,因地制宜细化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管理要求和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