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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5-07作者:admin来源: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住房公积金2022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现将湖南省住房公积金 2022年年度报告汇总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全省共设14个设区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个独立设置的分中心(其中,湖南省直住房公积金管理分中心隶属湖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局,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铁路分中心隶属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从业人员1941人,其中,在编1237人,非在编704人。

  (二)住房公积金监管机构: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湖南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负责对本省住房公积金管理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设立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负责辖区住房公积金日常监管工作。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2年,新开户单位12004家,净增单位6736家;新开户职工61.75万人,净增职工18.12万人;实缴单位88712家,实缴职工536.6万人,缴存额897.0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22%、3.49%、9.17%。2022年末,缴存总额6949.2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82%;缴存余额3144.16亿元,同比增长12.84%。

  表1    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

  

  地区

  实缴单位

  (万个)

  实缴职工

  (万人)

  缴存额

  (亿元)

  累计缴存总额

  (亿元)

  缴存余额(亿元)

  湖南省

  8.87

  536.6

  897.05

  6949.29

  3144.16

  长沙市

  3.81

  222.08

  355.10

  2461.54

  1147.23

  株洲市

  0.43

  30.96

  59.56

  514.64

  229.55

  湘潭市

  0.28

  19.93

  37.62

  337.85

  111.44

  衡阳市

  0.43

  33.74

  57.66

  454.68

  212.74

  邵阳市

  0.34

  26.19

  48.11

  360.03

  177.51

  岳阳市

  0.51

  28.97

  51.33

  433.98

  220.83

  常德市

  0.55

  34.43

  53.96

  455.11

  183.69

  张家界市

  0.17

  7.53

  16.23

  133.96

  54.22

  益阳市

  0.33

  24.37

  37.00

  308.76

  118.28

  郴州市

  0.43

  23.36

  45.16

  375.79

  169.44

  永州市

  0.53

  28.12

  35.82

  317.62

  146.32

  怀化市

  0.43

  22.57

  38.82

  309.49

  143.10

  娄底市

  0.29

  20.25

  35.29

  279.42

  130.66

  湘西州

  0.35

  14.10

  25.39

  206.42

  99.15

  (二)提取:2022年,174.13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539.4亿元,同比增长12.15%;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0.13%,比上年增加1.6个百分点。2022年末,提取总额3805.13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52%。

  表2   2022 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况

  

  地区

  提取额

  (亿元)

  提取率

  (%)

  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

  非住房消费类提取额(亿元)

  累计提取总额

  (亿元)

  湖南省

  539.4

  60.13

  370.76

  168.64

  3805.13

  长沙市

  203.03

  57.18

  140.92

  62.11

  1314.31

  株洲市

  34.77

  58.38

  23.00

  11.78

  285.08

  湘潭市

  26.43

  70.26

  19.74

  6.69

  226.41

  衡阳市

  30.24

  52.45

  20.59

  9.65

  241.94

  邵阳市

  31.40

  65.27

  22.88

  8.52

  182.52

  岳阳市

  28.63

  55.78

  16.92

  11.71

  213.15

  常德市

  34.07

  63.14

  22.81

  11.26

  271.42

  张家界市

  11.27

  69.44

  8.23

  3.04

  79.74

  益阳市

  26.85

  72.57

  18.91

  7.93

  190.49

  郴州市

  28.90

  63.99

  17.75

  11.15

  206.35

  永州市

  25.82

  72.08

  18.32

  7.50

  171.30

  怀化市

  23.34

  60.12

  16.68

  6.66

  166.39

  娄底市

  19.13

  54.21

  12.78

  6.35

  148.76

  湘西州

  15.52

  61.13

  11.23

  4.29

  107.27

  (三)贷款:

  1.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02万笔387.28亿元,同比下降15.62%、7.97%。回收个人住房贷款243.98亿元。

  2022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67.57万笔4267.63亿元,贷款余额2445.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5.7%、9.98%、6.23%。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77.78%,比上年末减少4.84个百分点。

  2022年,支持职工购建房1132.49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2.55%,比上年末增加0.28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944065.48万元。

  2. 异地贷款:2022年,发放异地贷款7174笔269038.6万元。2022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044301.9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312728.73万元。

  表3    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情况

  

  地区

  放贷笔数(万笔)

  贷款发放额(亿元)

  累计放贷笔数(万笔)

  累计贷款总额(亿元)

  贷款余额(亿元)

  个人住房贷款率(%)

  湖南省

  9.02

  387.28

  167.57

  4267.63

  2445.4

  77.78

  长沙市

  3.52

  182.81

  41.91

  1430.95

  907.33

  79.09

  株洲市

  0.45

  20.34

  11.7

  311.45

  166.79

  72.66

  湘潭市

  0.43

  15.12

  8.82

  174.78

  82.67

  74.18

  衡阳市

  0.49

  19.42

  10.39

  247.63

  130.22

  61.21

  邵阳市

  0.56

  21.56

  10.85

  265.24

  149.19

  84.05

  岳阳市

  0.42

  18.17

  9.77

  249.18

  139.08

  62.98

  常德市

  0.55

  20.05

  10.76

  271.68

  151.25

  82.34

  张家界市

  0.15

  6.40

  2.77

  64.63

  37.29

  68.78

  益阳市

  0.53

  13.96

  12.02

  226.48

  113.22

  95.72

  郴州市

  0.44

  16.01

  10.66

  243.06

  141.17

  83.32

  永州市

  0.48

  17.22

  10.99

  235.47

  132.74

  90.72

  怀化市

  0.35

  13.93

  9.91

  218.34

  121.24

  84.72

  娄底市

  0.28

  10.55

  9.58

  180.76

  91.31

  69.88

  湘西州

  0.37

  11.74

  7.44

  147.98

  81.90

  82.60

   

  3. 公转商贴息贷款:2022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477笔10007.74万元,支持职工购建房面积4.9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4035.91万元。2022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399笔435329.81万元,累计贴息15748.46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2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2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融资:2022年,融资5.4亿元,归还10.16亿元。2022年末,融资总额94.08亿元,融资余额6.17亿元。

  (六)资金存储: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55.98亿元。其中,活期12.9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58.26亿元,1年以上定期579.69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05.13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22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77.78%,比上年末减少4.84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2年,业务收入977263.6万元,同比增长11.81%。其中,存款利息199693.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777176.15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94.23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2年,业务支出466179.12万元,同比增长13.82%。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444262.25万元,归集手续费2943.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1140.38万元,其他7833.29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2年,增值收益511084.48万元,同比增长10.04%;增值收益率1.71%,比上年减少0.06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2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28693.81万元,提取管理费用63433.1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9487.98万元。

  2022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79021.6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18504.44万元。

  2022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98209.8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497455.05万元。

  表4    2022年分城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情况

  

  地区

  业务收入(亿元)

  业务支出(亿元)

  增值收益(亿元)

  增值收益率(%)

  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亿元)

  提取管理费用

  (亿元)

  提取公租房(廉租房)建设补充资金

  (亿元)

  湖南省

  97.73

  46.61

  51.11

  1.71

  2.86

  6.33

  41.94

  长沙市

  34.92

  17.04

  17.88

  1.66

  2.05

  1.51

  14.33

  株洲市

  7.45

  3.30

  4.15

  1.90

  0.08

  0.41

  3.66

  湘潭市

  3.39

  1.86

  1.53

  1.44

  0.07

  0.23

  1.22

  衡阳市

  6.51

  3.06

  3.45

  1.73

  0.08

  0.33

  3.09

  邵阳市

  5.74

  2.54

  3.19

  1.88

  0.09

  0.51

  2.59

  岳阳市

  7.18

  3.18

  4.01

  1.91

  0.04

  0.49

  3.47

  常德市

  5.83

  2.92

  2.91

  1.65

  0.09

  0.43

  2.39

  张家界市

  1.52

  0.77

  0.75

  1.44

  0.04

  0.20

  0.51

  益阳市

  3.79

  1.93

  1.85

  1.62

  0.09

  0.45

  1.30

  郴州市

  5.13

  2.55

  2.58

  1.60

  0.06

  0.52

  2.00

  永州市

  4.52

  2.11

  2.41

  1.68

  0.06

  0.30

  2.05

  怀化市

  4.46

  2.06

  2.40

  1.78

  0.03

  0.36

  2.00

  娄底市

  4.18

  1.90

  2.28

  1.85

  0.02

  0.41

  1.85

  湘西州

  3.11

  1.38

  1.72

  1.82

  0.06

  0.18

  1.48

  (说明:因此表中各市州数据以“亿元”为单位,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故全省合计数与前“主要财务数据”以“万元”为单位的同一指标数值存在略微差别。)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2年,管理费用支出62043.59万元,同比下降0.63%。其中,人员经费32663.53万元,公用经费8548.55万元,专项经费20831.5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2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481.04万元,逾期率0.1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98209.85万元。2022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3.91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9.58%,国有企业占18.88%,城镇集体企业占0.53%,外商投资企业占2.78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93%,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47%,灵活就业人员占1.22%,其他占2.61%;中、低收入占98.62%,高收入占1.38%。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15.68%,国有企业占10.91%,城镇集体企业占0.55%,外商投资企业占4.41%,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58.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3.64%,灵活就业人员占1.61%,其他占4.8%;中、低收入占99.59%,高收入占0.41%。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2.2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4.47%,租赁住房占1.8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提取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1.6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6.16%,出境定居占0.1%,其他占3.48%。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7.99%,高收入占2.01%。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07%,90-144(含)平方米占76.93%,144平方米以上占15%。购买新房占77.68%(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17.56%,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35%(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4.4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46.19%,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53.71%,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1%。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8.77%,30岁-40岁(含)占43.64%,40岁-50岁(含)占14.76%,50岁以上占2.83%;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81.25%,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8.75%;中、低收入占97.3%,高收入占2.7%。

  (四)住房贡献率:2022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4.62%,比上年减少11.89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政策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助企纾困的决策部署,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3部门《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精神,主动靠前服务,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通过企业缓缴、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等方式,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人共渡难关。截止2022年末,全省累计缓缴企业417家,累计缓缴职工48934人,累计缓缴金额(单位部分)10651.99万元,累计缓缴金额(职工部分)10651.99万元;截止2022年末,全省不做逾期处理的贷款9653笔,不作逾期处理的贷款应还未还本金额2319.71万元,不做逾期处理的贷款余额220572万元;截止2022年末,全省累计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50492人,享受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的缴存人实际累计租房提取金额59350.79万元。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情况:

  2022年,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台了《湖南省12329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湘建金〔2022〕203号)、《湖南省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考核暂行管理办法》(湘建金〔2022〕89号)。

  (三)当年开展监督检查情况:

       一是落实住房公积金审计整改,针对审计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整改任务,全省审计整改工作扎实有效推进;二是利用电子稽查工具对全省15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政策执行情况和风险隐患情况开展电子稽查,并根据稽查结果,指导各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了相关制度和下步工作措施;三是开展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工作,我省15家公积金中心内部管理进一步规范、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升级、风险防控措施更加得力、服务能力明显提高、业务绩效发展稳中有进。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公积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在2021年全面实现8项住房公积金高频业务线上“跨省通办”的基础上,对照2022年10月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扩大政务服务“跨省通办”范围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的意见》(国办发〔2022〕34号)中住房公积金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新增任务清单,按要求完成了2022年“跨省通办”任务(包含住房公积金汇缴、住房公积金补缴、提前部分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是积极增设营业网点,通过推动营业网点建设,铺开住房公积金服务网络,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就近办”;三是不断提升服务效能,增加网厅、手机APP、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小程序、自助终端等服务平台功能,形成线上综合服务新格局,逐步实现从“线下办”到“线上办”的转变;四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更新市州公积金知识库,利用省12345政务服务平台、12329综合服务平台、业务系统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线上服务渠道精准解读实施新政;五是通过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门户网站、12329(12345)服务热线等,倾听收集缴存职工的评价反馈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突出问题。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一是进一步完善全省住房公积金监管平台,对业务和资金实现全面、实时、有效监督;二是开发建设省数据共享平台,对接相关厅局,提高全省公积金业务数据共享水平;三是严格落实安全保障体系建设,确保网络信息安全,确保业务和资金安全。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机构及从业人员所获荣誉情况:

  文明单位9个,其中省部级4个,地市级5个;青年文明号5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部级1个,地市级3个;工人先锋号1个,其中地市级1个;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1个,其中地市级1个;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8个,其中国家级1个,省部级2个,地市级5个;先进集体和个人21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部级1个,地市级16个;其他荣誉称号40个,其中省部级3个,地市级37个。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22年,全省住房公积金行业接受处理共2人,通过落实巡察整改,开除党籍1人,开除公职1人。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南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

                              2023年4月23日


原文链接:http://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tjxx/202304/t20230424_293223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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