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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的通知 ( 2023-05-09 )

发布时间:2023-05-13作者:admin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索取号 3589258689/2023-00049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村镇联〔2019〕529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村镇联〔2019〕529号

  各涉农区人民政府: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解决本市农村部分村内道路投入不足、失管失养等短板问题,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农业农村委 市发展改革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交通委 市财政局

   二○一九年九月四日

  

  

  加强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指导意见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解决本市农村部分村内道路投入不足、失管失养等短板问题,现就加快构建符合本市特点的农村道路管养机制,落实公路设施量外村域范围内的村主路、村支路及沿线桥梁建设养护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求,提高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水平,满足本市乡村振兴对村内道路承载力、通行力的要求,满足美丽家园建设对村内道路风貌特色的要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夯实责任、健全保障。按照“区统筹、镇(乡)实施、村配合”的原则,明确各自责任,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规划引领、统筹推进。结合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优化村内道路布局,制定实施计划,统筹推进。

  建管并举、长效运行。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强化举措,形成长效运行机制。

  区分轻重、分步推进。重点消除安全隐患,聚焦重点区域,实事求是,量力而行,逐步提升村内道路水平。

  规范建设、强化监督。规范建设管理,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工程质量。

  二、重点任务

  2019-2022年,本市开展涉农区村内道路长效养护,对严重破损需工程养护的道路,先达标改建,再纳入长效养护。具体任务如下:

  (一)建设任务

  1、基本达标改建

  对规划保留村内严重破损道路、四类五类危桥、未硬化道路,开展达标建设,消除安全隐患。对规划撤并村内道路,应保障基本通行安全。

  2、重点提升示范

  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提升道路水平,按需设置道路防护设施、绿化景观和照明,确保路容路貌良好。

  3、重点配建道路

  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归并点的道路要高水平配套,即接入归并点的村内道路尽可能满足双车通行。

  (二)养护任务

  出台村内道路养护办法,建立健全长效养护机制。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实施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

  三、指导标准

  (一)建设标准

  贯彻“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保证质量”的原则,参照《村庄道路建设技术规范》(DG/TJ 08-2218-2016)进行达标建设。村主路宜采用重交路面结构,村支路宜采用轻交路面结构,基本达到四级公路标准。要求如下:

  1、严重破损道路、未硬化道路及其沿线危桥基本达标改建

  村主路、村支路路面宽度建议不低于3.5米,条件受限路段,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2.5米。单车道时,应设置错车道。

  2、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道路改善要求

  适度拓宽道路。村主路路面宽度宜4.5-6米,村支路路面宽度宜3.5-4.5米,拓宽受限路段应设置错车道。道路风貌设计。结合示范村规划设计,按需设置安全护栏、减速、排水等道路防护设施;配置符合农村风貌特点的道路绿化、景观、照明。

  3、农民集中居住归并点的道路提升要求

  满足车辆双向通行。接入归并点的村主路(村支路)和归并点内主要道路建议路面宽度宜5.5-7米,采取统一路面宽度和路面结构,尽可能保证车辆双向通行;归并点内其他道路建议路面宽度宜2.5-5.5米。拓宽受限路段应设置错车道。道路风貌设计。归并点内道路样式、绿化、路灯应统一设计,与集中居住点风貌风格一致,体现乡土、生态特点。

  

  (二)养护要求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参照《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规范》(DG/TJ08-2067-2009)开展养护,确保村内道路完好、畅通。

  具体要求:路基坚实,路肩平顺,边坡稳定,排水畅通,绿化协调;路面平整,路拱适度,路面病害及时处置;桥面无裂缝,排水无堵塞,桥涵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好,安全警示与防护设施无损坏,下立交泵站运行良好。

  四、职责和要求

  (一)职责分工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是本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的牵头部门,统筹指导全市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编制村内道路有关技术标准和建设导则。结合农民集中居住工作,将村内道路纳入建设内容,统筹推进。市农业农村委结合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建设,将村内道路纳入建设内容,统筹推进。市交通委配合制定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协同抽查村内道路建设养护任务完成情况和路况情况。市规划资源局负责指导推进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等相关规划编制,做好乡村地区各类用地的用途管制和地类变更管理等工作。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结合乡村振兴考核,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各涉农区政府是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工作;负责建立工作机制,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和计划,开展监督检查考核;负责筹集建设养护资金,统筹区级财力、涉农资金、涉农道路建设养护资金,与镇合理分担,区兜底负责;规范建设管理,加强道路质量监管。镇政府是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筹集本级配套建设养护资金,组织实施道路建设养护工程;落实部门,配备必要人力和设备,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养护和安全检查。村委会配合镇政府,通过村民自治共管,开展村内道路日常保洁、巡查和报修,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爱路、护路要求。

  (二)工作要求

  1、出台政策文件

  各涉农区应制定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政策文件,明确村内道路建设、管理、养护、质监等实施主体;明确区镇两级筹集建设养护资金和资金比例,加大对农业镇和经济困难镇支持力度;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明确村内道路保护要求,明确监督考核方法。

  2、编制规划计划

  各涉农区应结合总体规划和郊野单元村庄规划,做好村内道路设施在相关规划中的空间落地,开展村内道路规划或设计,包括路网规模、布局规划和项目安排计划。同时结合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梳理项目清单,提出2019-2022年各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目标、任务及年度计划。

  3、规范工程监管

  各涉农区应加强对建设养护工程的全过程监管,出台指导文件。在设计环节,应加强对道路项目设计方案把关,形成施工图;在施工环节,应聘请第三方监理,切实加强项目指导监督,及时掌握工程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在验收环节,应聘请具备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检测,出具道路质量检测单,并组织竣工验收。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4、优化审批流程

  年度计划内项目,以镇为单位打包,统一立项。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标准有关要求,路面硬化宽度不超过8米,用地属性可不变更。各区要结合改善营商环境,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规范地类核准管理程序,研究优化工程建设审批手续方法。

  五、目标考核

  (一)纳入乡村振兴工作考核

  各区村内道路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全市实施乡村振兴工作政府目标考核。各区乡村振兴考核结果作为市对区“三农均衡性转移支付”分配因素。

  (二)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

  各涉农区有关村内道路政策文件、建设规划、建设任务、年度计划和工作进度,应及时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备案。区有关单位、部门对村内道路投诉、信访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加强监督,严肃问责。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会同市交通委定期对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完成情况和路况进行抽查。市规划资源局结合日常监管,建立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行为的执法力度,依法查处到位。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jsgl/20230509/3db1a5efefd84ba28c277b77881ad6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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