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知识 >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做好外摆摊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做好外摆摊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9作者:admin来源: 宁夏住建厅

  

  宁建(督)发〔2023〕9号

  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局,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宁东管委会建设和交通局:

  经认真研究,现就优化城市管理服务,做好外摆摊位管理有关重大事项通知如下:

  一、处理好“繁荣与市容”关系。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不仅为城市带来了活力,还提供了不少灵活就业岗位,为城市的繁荣、从业人员的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重开设、轻管理的问题,造成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和市容卫生乱象,引起了一些市民的不满。作为城市管理者,一方面要认识到没有“烟火气”的市容不是城市繁荣的应有之意,另一方面也要认识到杂乱无序的“繁荣”是不可持续的“繁荣”。为此,各级城市管理部门要在支持地摊经济和夜间经济发展上积极主动,又要在规范引导发展上担当尽责,要健全规范有序的推进机制,践行“城市让生活更美好”的理念。

  二、处理好“搞活与规范”关系。各地要建立健全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分时段、分区域经营要求,划分禁止、相对禁止、禁止经营区域。同时,要规定准入规则,防止大量人员无序涌入“地摊”行业,积极探索建立经营管理、经营区域、经营时间、经营范围等方面的管理机制,引导商贩合法、规范、有序、文明经营。

  三、处理好“便民与扰民”关系。各地要充分调研,科学评估设置点位的便民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对红线范围较大、有大型广场的百货商场、户外卖店(重点是烧烤店),在明确可以从事占道经营的街道、路段、时段,以及在保障安全、不占用盲道、消防通道、不侵害他人利益、卫生清洁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外摆摊位审批政策,支持和规范符合条件的百货商场、户外卖店、步行街区品牌巡展等活动。

  四、处理好“服务与执法”关系。各地要树牢执法为民理念,坚持“轻微不罚”和“首违不罚”原则,倡导包容审慎柔性执法,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等非强制手段,引导当事人遵守法律法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将便民为民举措融入执法工作,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切实做到“执法有据、执法有序、执法有度、执法有情”,积极营造和谐、文明、包容的城管执法公共关系。要巩固深化“强转树”专项行动,严格遵循公正公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原则,坚决遏制简单粗暴的执法方式和“整齐划一”“一刀切”的简单式管理思维和执法行为,促进行政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链接: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305/t20230516_410585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