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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政策解读 倾听企业心声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第三十六期 “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17作者:admin来源: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住建领域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以及“两区”建设政策的落地实施,更好服务企业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展常态化的“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

  6月9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举办了第三十六期“处长政策解读日”活动。此次活动以“招标投标相关政策解读”为主题,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事务中心袁利军主任重点围绕《关于进一步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加强招标投标服务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2〕79号)及《工作指引》实施一年来的成效、《工作指引》的修订以及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的招投标流程进行了解读,详细介绍了远程在线开标、“三重一大”制度、保障招标人权利、规范评标活动、规范招投标透明度相关改革成效,具体说明了79号文工作指引的修订内容,深入交流了我市现行的EPC招投标实践情况,并现场解答了部分与会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施工企业、招标代理企业、招标人单位等20余名企业代表参加了现场互动交流,同时有300余人通过线上方式参加了此次互动交流。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持续推进招投标服务监管工作,针对市场主体关切的痛点难点展开调研,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切实解决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提问&解答

  1.问:79号文要求的“三重一大”等招标前的工作有哪些?

  答:在招标计划、招标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人代表选派、资格预审评审结果、招标文件、评标结果等关键事项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

  2.问:79号文件详细实操内容,招标人应如何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图纸及最高限价的专家论证意见怎么写,能否直接借用概算审查意见?参加论证的专家资格条件是什么?

  答:对于施工图纸专家论证,招标人应按照市规划自然资源部门关于施工图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确保施工图纸满足招标所需,能够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对于最高限价论证,招标人应按照发展改革部门和造价管理部门关于最高限价的有关规定执行,按照项目具体情况准确合理地确定最高投标限价,有效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3.问:中标候选人公示时的投标人商务信息表不限于三个候选人的意思是必须填报所有投标人的商务信息吗?还是只填候选人的也可以?

  答:填报所有投标人的商务信息。

  4.问:资审评审主观分限定人员组织不超过5分,机械设备不超过5分,申请人如果几十家很难按得分高低按顺序排开,如何解决?

  答:招标人可在资格预审文件中约定对于资格预审申请人最终得分相同的情况以及申请人的排序方法。

  5.问:招投标管理事务中心是否可以编制评定分离的指导文件?

  答:79号文以及工作指引中都有详细的规定,招标单位可以结合自身情况和项目特点制定适合的招标文件;招投标管理事务中心也将及时归纳总结“评定分离”的经验,深入分析,科学研判,适时推出评定分离指导文件。

  6.问:EPC入场要求有哪些?

  答:工程总承包招标条件:

  (1)建设单位应当在发包前完成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程序,并取得相应立项手续。

  (2)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综合会商意见或多规合一协同意见的函等规划审批文件。

  (3)政府投资项目,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报批文件和审批程序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在完成相应的投资决策审批后进行工程总承包项目发包。

  (4)已在招投标法定媒介发布招标计划30天(含)以上。

  7.问:EPC办理流程有哪些?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由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和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联合监管,市规划自然资源委负责工程设计的招投标监管,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工程施工及重要材料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管。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应同步在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招标平台和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招标平台提交材料。

  8.问:设计牵头工程总承包模式是怎样的?

  答: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牵头人可以是设计单位也可以是施工单位。

  9.问:国有企业自筹资金EPC可否从初步设计阶段进场招标?

  答: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原则上应当在初步设计审批完成后开展招投标活动;非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的,应当在立项核准(备案)后开展招投标活动。国有企业自筹资金EPC可以从初步设计阶段进场招标。

  10.问:如何打通设计与施工两部门协同管理屏障,快速高效推进EPC招标进度?

  答:设计招标和施工招标均采用的招投标交易平台均属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一步将督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快工程总承包招投标交易平台建设,为规自和住建工程总承包招投标联合监管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平台技术支撑。

  11.问:EPC招标中典型问题?以及哪些条款可以为结算打好基础?

  答:住建部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通用条款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工程总承包发承包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在专用条款进行细化和完善。

  12.问:EPC工程总承包项目,若项目资金来源是国有资金,那么EPC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暂估专业分包的选择时,是否要遵循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招标?

  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采用直接发包的方式进行分包。但以暂估价形式包括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货物、服务分包时,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范围且达到国家规定规模标准的,应当依法招标。

  13.问:京内单位在京外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如何执行相关政策

  答: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属地管理,京外工程具体政策请咨询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原文链接:http://zjw.beijing.gov.cn/bjjs/xxgk/xwfb/326130852/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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