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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开展房屋动态监测项目先行先试

发布时间:2023-09-22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内蒙古自治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聚焦自建房屋安全,扎实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近日,自治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围绕自建房屋和城市老城区老旧建筑安全,开展了危险房屋动态监测项目试点工作研究,选取赤峰市红山区老城区,筛选D级危险房屋,开展动态监测项目先行先试。

  赤峰市是内蒙古自治区第一人口大市,红山区老城区房屋大多建设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结构形式以砖混、砖木居多,限于当时的建设标准和相关条件,加之部分房屋邻近设计年限,建设材料老化、结构构件承载能力下降等问题成为了影响房屋安全的因素。经综合研判,2023年8月选定赤峰市红山区6栋危险房屋(其中,自建房屋2栋、其他房屋4栋)安装动态监测设备,进行房屋安全动态监测。

  动态监测期间,根据房屋的危险类别,有针对性地选取相对应的监测设备,部署房屋安全监测系统,实现对房屋的侧倾、裂缝、沉降等指标的精准监测预警。

  从近期监测数据指标看,“一建二号楼”裂缝数据指标存在扩展趋势,其他监测房屋数据指标持续稳定。针对数据变化情况,会自动生成详细监测数据变化趋势图,为属地政府和主管部门持续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精准数据支撑。

  摘自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23.09.20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309/20230922_7742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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