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市场秩序,近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持续提振企业信心。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为2023年1月1日以来启动实施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重点治理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存在的所有制歧视或者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招标投标交易服务供给不足、监管执法机制存在明显短板等四个方面问题,进一步破除招标投标领域影响各类所有制企业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规则障碍和隐性壁垒。
专项治理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9月20日前为准备阶段,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全面梳理完成本级今年以来启动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并指导所辖县区全面梳理县区今年以来启动的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建立项目台账,准备检查相关档案资料。11月20日前为检查项目阶段,采取随机抽查方式,抽取比例为台账总数的10%(至少抽取5个,总数不足5个的全部检查),范围应涵盖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等类别。经营主体提出异议或投诉的项目,涉密、应急项目,全部纳入检查范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组织对各市市本级项目招标投标情况和招投标监管执法情况进行检查。11月底前,省、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开展全面总结。
摘自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23.09.21郭晓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