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兰州新区充分发挥国家级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通过大胆改革探索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着力提升项目建设速度,简化企业办事流程,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有效激发了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在简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改革中,兰州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一直实施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信用承诺代替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承诺事项不作为招标前置要件,可直接进入招标投标采购程序,不仅减轻了招标人成本负担、压缩招标前期准备时间,进一步激发了招投标市场主体活力。同时,运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价公示结果促进引导投标单位诚信投标,是房建市政交通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中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的有益探索和实践,有助于形成标准公开、规则公平、阳光透明、“信用+监管”的招标投标服务型管理模式。
兰州新区工程建设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工程建设市场各方主体进行诚信管理,并开展不良行为的认定、处罚等工作。同时,严格不良行为报送制度,加强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共享和诚信记录平台、信用兰州(兰州新区)等政府信用信息平台的衔接,实现全国、全省信用信息互通、互认、互用、共享,全面应用一体化平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对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差别化监管。通过兰州新区建筑市场诚信体系考评,对参与建设的各方主体进行了“分类管理”和“精准施策”,有力促进了兰州新区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摘自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2023.09.25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