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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百姓住上“放心房”

发布时间:2023-10-22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吉林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作部署,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推动,突出专业指导,压实工作责任,采取图表化、手册化、模板化、清单化、机制化的“五化”闭环工作法,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柴冠介绍说,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起步早、行动快。2022年8月底,全省完成了经营性自建房排查工作,12月底完成了全部自建房排查工作,提前完成了全部自建房排查、鉴定、管控、录入工作。

  2022年8月,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第七督导评估组对吉林省开展评估,给予了充分肯定。

  闻令而动坚持高位推动

  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发生后,吉林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省安委会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到位。

  吉林省委书记、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强调要有“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深入自查、迅速整改,坚决防范各类重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2022年5月8日,吉林省第一时间印发《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是全国率先印发工作方案的省份之一。

  吉林省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22家省直部门为成员的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各相关部门统筹落实各项任务,以强力推进的工作态势,着力构建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吉林省各市县参照省级模式,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建立市(州)、县(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屯)联动机制,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以“钉钉子”精神统筹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2022年5月9日,吉林省安委会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解读了《吉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工作方案》,对专项整治进行系统部署,要求全省上下警钟长鸣、提高站位,集中实施百日攻坚行动,切实把风险防住、把短板补上。

  ——2022年5月9日至16日,吉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7位副省长分别带队对全省11个地区35个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和自建房领域专项检查,带领全省各级领导干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抓紧抓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2023年4月,吉林省委书记景俊海再次批示“要查彻底,改彻底,确保人民生命安全”。省长胡玉亭批示“加快完成整治任务并制定相应规范”。为持续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6月召开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副省长韩福春在会上提出具体要求。

  精准施策形成强大合力

  强化技术支撑。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刘强介绍说,吉林省建立了省、市、县三级专家库,组织400名专家成立技术团队,动员各地注册执业人员,积极参与排查整治工作,为专项整治提供技术支持。印发《自建房安全排查整治台账(模板)》,指导各地落实一户一档,建立工作台账。编制《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30问》《自建房专项排查技术指导手册》等简单易懂、便于操作的技术资料,帮助一线工作人员快速掌握自建房排查基础知识,提高专业技术能力。

  围绕方案解读、技术要点、软件应用等核心内容,吉林省采取视频会议、网络直播、巡回培训的方式,先后召开13次工作培训会,共培训工作人员、技术人员、乡村建设工匠1.5万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发布“房屋安全体检科普视频”,累计播放超过20万次,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检能力。

  建立包保制度。逐级建立房屋台账,组织各街道(乡镇)、社区(村)技术人员、乡村建设工匠逐户排查鉴定,分类整治、核查验收,建立县级包街道(乡镇)、街道(乡镇)包社区(村屯)、社区(村屯)包户的“三级包保”责任制。公主岭市以单元长、楼长、社区、街道或产权人、屯、村、乡镇为单位,由下到上,网格化逐级排查上报,并将24个乡镇及涉农街道分成6个组交叉互检,发现问题即时整改。

  畅通投诉渠道。印发《吉林省自建房安全隐患奖励举报机制》,明确举报奖励范围、奖励标准和举报方式,落实举报、督办机制。全省各市县均设立举报电话,持续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发挥群众主体作用,满足群众合理诉求。

  加强部门协同。明确工作规则,压实部门责任,加强会商研判,统筹推动任务落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定期调度工作进展,统筹推动工作落实;省民政、自然资源、教育、公安、商务、市场监管、消防等部门按照任务分工,积极推进行业领域内活动场所的排查整治,密切协同配合,形成整体合力。

  分类整治群众满意为本

  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监管责任和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实行一户一策,区分等级、明确责任、划定时限,依法依规进行分类整治。对于有意愿新建或修缮的,引导产权人(或使用人)按照设计、施工方案自行建设,严格竣工验收;对于无意愿经营、主动放弃经营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采取贴封条、悬挂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等措施有效管控;对于不愿注销手续、改变经营地址的,由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更换安全房屋开展经营;对于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实现依法拆除。

  妥善人员安置。尊重群众意愿,鼓励采取投亲靠友、使用闲置公房等临时性安置措施,帮助从危房中迁出的居民解决住房问题。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充分依托保障性租赁住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多种方式解决住房安置问题。

  “永吉县已经整理腾退廉租住房50套,用于下一步安置生活困难、无力出资整治的居民,切实保障困难群体住有所居。”永吉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孙立介绍说。

  强化督导层层压实责任

  强化督导检查,确保专项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按照“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落实到位。

  强化层级督导。建立“省级督查、市级抽查、县级核查”的工作机制,实施省对市、市对县、县对乡的督促指导,在省领导带头督导检查、传导压力的同时,明确要求各地将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全面加强督查督办工作。

  “四平市成立了由组织部、纪委和两办督查室参加的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各县(市、区)及行业部门进行督导,确保工作落实、责任落实,取得了实效。”四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中文介绍说。

  强化联合督导。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应急、商务、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民政、教育、公安、文旅、卫健、消防救援等部门干部及专家组成联合督导组,由副厅级领导带队,先后2轮对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管委会、梅河口市开展实地督导,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责成当地立即整改。

  德惠市通过联合执法,有效防范和遏制了自建房安全事故的发生。在乡镇自建房排查过程中,对位于夏家店街道的一处危险民房进行联合执法,强制居住人员搬离。第二天下暴雨,该危险民房倒塌,未造成人员伤亡。

  强化督导方式创新。采取“线上+线下”“督导+服务”等方式,省督导组对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调研,指导各地制定改进方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查到问题、分析原因、透视危害、形成建议”四步法,指导各地建立“问题、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及时反馈情况,督促问题整改,实现闭环管理。

  “长春市建立市级督导抽查机制,成立5个督导考核组,紧盯重点场所,通过明察暗访和现场核实,发现问题直接反馈,检查结果全市通报。在各地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探索开展交叉互检,增强各地经验交流,提升排查整治能力,坚决防止‘走过场’排查、‘运动式’整改。”长春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建章立制固化长效机制

  注重长效常治,努力实现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治久安”。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在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同时,加快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城乡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完善政策法规。针对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的短板,制定印发《关于加强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使用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吉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建立农房建设规划、设计、施工、验收和建筑业企业(工匠)全流程管理体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24个成员单位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印发《关于建立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的通知》《吉林省自建房安全举报奖励机制》。

  健全审批制度。进一步加强城镇房屋规划(用地)审批流程、建设质量、验收登记、经营准入等方面的规范管理,将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作为自建房用作经营的前置条件,建立健全房屋定期体检制度、房屋养老金和质量保险制度,实行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对经营性自建房定期依法鉴定,并实行报告终身负责制。

  提升管理能力。健全市县乡镇安全管理机构,充实基层监管人员,强化设计施工队伍监管,依法打击无资质或借用资质、违法违规承揽工程的行为。建立乡村建设工匠名录,加强劳务派遣人员、乡村建设工匠培训,完善农房建设队伍管理制度,持续提高农村居住品质。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既是一场攻坚战,也是一场持久战。”吉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徐亮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全省将把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持续推进,不折不扣完成好;同时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在人、财、物等方面全力保障,确保百姓住上“放心房”。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3.10.20记者龚后雨李榕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310/20231020_774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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