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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23-09-20 )

发布时间:2023-10-22作者:admin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索取号 3589258689/2023-00167 载体类型 发布机构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 沪建质安〔2023〕487 号 记录形式 公开类别 主动公开
关键词 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3〕487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加强中秋国庆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双节”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全力营造节日期间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现就“双节”期间本市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特别要从维护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压紧压实各参建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各级行业管理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做到每个管理层级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紧密结合中秋、国庆特点,精准研判,认真部署中秋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切实把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抓细抓实。

  二、加强领导,全面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各单位要全面组织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带队,重点检查节假日期间管理人员的值班安排、现场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情况等,确保建筑工地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合理安排施工进度,严禁盲目赶工、抢工,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的自查和排查,重点检查深基坑、高支模、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编制、执行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防电等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对查出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落实专人跟踪。要充分考虑到节日期间从业人员可能存在的心理波动,充分利用晨会安全教育活动、安全技术交底等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消除从业人员麻痹意识和侥幸心理,严防三违现象的发生。各区建管部门要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监管工作,对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不力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三、加强应急值守,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各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值班值守,各在建项目要确保节日期间每天都有项目部管理人员到岗值班,确保发生险情时能够有效应对。对于节日内仍在施工的在建项目要严格落实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切实做到与现场作业人员同步上下班。节日期间安全措施不到位、项目关键岗位人员未到岗履职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律停止施工、不得进行建筑起重机械安拆(含加减标准节)作业。工地现场一旦发生异常情况和突发事故,要及时上报,有关领导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切实做到反应灵敏、响应快速、组织得力、施救有效,最大限度减少事故损失。

  

  

  2023年9月19日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jsgl/20231020/90fbfb08f4f84256843dbe33761687d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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