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政策解读 > 媒体解读 | 事关生活垃圾分类!今后三年四川准备这么干

媒体解读 | 事关生活垃圾分类!今后三年四川准备这么干

发布时间:2023-11-11作者:admin来源: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垃圾分类是“关键小事”,也是“民生大事”。为进一步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简称《行动方案》),对今后三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出了要求、目标和任务。

  

  哪些信息与你我相关?

  敲黑板

  看下来

  01 明确三年目标 力争达到西部第一 迈进全国第一梯队

  《行动方案》提出,以实现“提质增效、减污降碳”为目标,落实垃圾分类城市主体责任、推动群众习惯养成,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的全链条管理水平,加快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力争达到西部第一,迈进全国第一梯队。

  到2023年底,完成3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稳定保持在35%以上,资源化利用率达70%,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90%。

  到2024年底,完成6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智慧监管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达37%,厨余垃圾分出率达21%,资源化利用率达72%,垃圾分类居民小区覆盖率达95%,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达到西部一流水平。

  到2025年底,完成9万个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点(站)升级改造,基本实现分类收运智慧监管全覆盖,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40%左右,厨余垃圾分出率达23%,资源化利用率达75%,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基本实现全覆盖,在全国范围形成具有四川特色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

  

  02 开展四大行动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

  今后三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怎么推进?《行动方案》明确了主要任务。包括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分类收运体系建设、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及监管能力提质增效行动。

  划重点

  01 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发动提质增效行动

  常态化开展送教上门,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高垃圾分类覆盖范围。每季度入户宣传覆盖率不低于25%。

  推动每个居民小区至少建立1支桶边督导员队伍,在集中投放时段开展桶边投放宣传引导,加快推进居民分类习惯养成。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先进典型评选,强化基层先进经验做法宣传推广,曝光一批不按规定实施垃圾分类的行为。

  将垃圾分类纳入中小学及幼儿园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

  02 开展分类收运体系建设提质增效行动

  到2025年底,完成9万个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站)标准化建设与改造,分类投放设施标准化率达90%以上。

  以居民小区、公共机构等为单元,因地制宜设置有害垃圾暂存间,落实“防雨、防渗、防流失”措施,建立收集、暂存和转移台账,用于临时堆存该区域分类投放点收集到的有害垃圾。

  推广使用分区、箱体式等小型分类收集车和“换桶直运”厨余垃圾收集车。有序推进环卫车辆电动化改造,力争2025年底前电动环卫车辆占比达到30%左右。

  03 开展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行动

  鼓励发展社区“跳蚤市场”、二手商品集市,促进居民闲置物品循环消费和利用。

  充分发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作用,盘活核酸采样亭、闲置门店等政府资产,加快建设标准化回收站(点)。

  加快成都、德阳、内江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建设重点城市建设。

  到2023年底,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的地区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到2025年底,力争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万吨/日。

  04 开展监管能力提质增效行动

  在电商、快递、外卖等领域严格落实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有关规定。

  在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限制使用一次性纸杯,加速推动无纸化办公;餐饮、酒店(含星级旅游饭店)等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逐步推广至民宿、农家乐等场所。

  推行净菜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有效减少厨余垃圾。

  加大“限塑令”执行力度,有序推广塑料替代产品。

  优化生活垃圾分类方式,在城市居住地区推行家庭“两桶两袋”分类模式,在农村地区推行“二次四分法”,便于居民理解掌握和实际操作。

  加快落实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政策,逐步建立超定额累进加价机制。

  探索多种类可回收物“均价回收”模式及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补贴政策,着力提升纺织品、玻璃、塑料等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依法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等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依法处罚一批不按规定实施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

  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不分类、不处置”机制,倒逼落实分类要求。


原文链接:http://jst.sc.gov.cn/scjst/c101430/2023/11/7/c133b282bc0e4ba981c7284e61fc5df7.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