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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发布时间:2023-11-17作者:admin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2022年5月份国家部署安排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临沂市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在住建部、省住建厅指导帮助下,锚定快速、联动、实效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快速行动、率先发力,“双部署”高位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临沂市迅速成立以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25个市直部门为成员的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专班,快速安排部署,有效推进工作开展。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在加快工作开展、强化督导检查、突出工作亮点、注重经验总结等方面作出批示指示,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高位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工作开展。

  多方联动,共同发力,“双责任”统筹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上下联动,纵向发力,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建立市、县区、镇街、村居四级责任人制度,形成市、县区、镇街、村居上下联动共同推动工作开展。横向联动,协同发力,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同步同向抓好隐患整治,开展成员单位包保县区督导检查、实行双向通报制度,定期向农业农村、公安、民政、城管等成员单位推送隐患房屋排查整治情况,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抓好整改、分类施策,“双落实”稳步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抓好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对省厅“3+N”包市帮扶反馈的存在“其他自建房需进一步加大工程措施力度”问题,指导县区制定整改方案,列出工作计划,明确整治时间,落实整治责任人。分类落实隐患房屋整治措施,对鉴定为CD级已完成工程整治的自建房,加大“回头看”巡查力度,查看工程整治是否真实、措施是否到位;对暂未采取工程整治的其他自建房严格管控措施,加大汛期、重灾害天气、重大节假日等关键时间节点日常巡查频次和力度,严禁人员进入,确保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资金保障、技术护航,“双保障”有效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强化资金保障。市财政共安排自建房安全专项资金3383万元用于自建房安全鉴定、隐患整治、“回头看”督导复核等工作,其中市级财政90万元,县级财政3293万元。强化技术保障。全市(包含县区)共计培训约4.8万人次,共有167个专业机构、1086名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自建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市级督导复核培训,邀请长期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鉴定、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常年从事农房建设、自建房信息归集系统等方面的专家进行讲解,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班各工作小组、参与督导复核的46名同志参加培训。

  线上巡查、线下复核,“双督导”积极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线上开展网上巡检,依托自建房安全整治信息归集平台,每周定期进行网上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到县区立即整改,共计巡查房屋22000余栋,反馈问题5447条,完成整改5447条。线下持续开展成员单位包保县区、县区交互督导查、“回头看”实地复核、雨季防汛督导等活动,确保整治工作落地落实。

  突出亮点、正面宣传,“双引导”持续推进自建房安全整治。引导县区积极报送经验做法,市专班及时进行总结报送省厅进行推广。临沂市通报排名制度、郯城县有奖举报制度、兰陵县鼓励建筑工匠参与自建房排查等经验做法被省自建房专班通报表扬,省住建厅网站发布4篇信息宣传临沂市先进做法。积极宣传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充分认识自建房安全隐患的危害性、整治的必要性和违法违规行为后果的严重性,树立自建房安全整治意识,鼓励群众自觉参与自建房安全整治,做到有险必报,有险必整,确保群众住房安全。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3/9/6/art_271198_103332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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