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村镇建设 > 泰山区住建局:培育建筑工匠 筑牢农村自建房“安全墙”

泰山区住建局:培育建筑工匠 筑牢农村自建房“安全墙”

发布时间:2023-11-17作者:admin来源: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建筑工匠的从业水平,引导和规范农民建房,泰山区住建局将农村建筑工匠管理作为保障农村自建房安全的基础性工作,大力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确保限额以下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助力乡村建设品质提升。

  

  强化组织领导,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把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成立由区级领导挂帅,住建、财政、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各镇也相应成立了工作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区住建局作为小组牵头部门,专门组织召开10余次专题会议,研究规范和加强农村建筑工匠队伍建设的办法措施,在组织实施、开展培训、考核发证、继续教育等环节严格把关、答疑解惑,提供最优质高效的服务,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的建筑工匠队伍,夯实自建房安全基础。

  

  

  

  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工匠综合素质。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通过区、镇、村三级联动推进,三级均配备了安全管理员,实行专人负责制,保障联动效果。区一级整合优势资源,委托有资质的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镇一级发挥属地管理职责,为培训工作免费提供场所;村一级做好建筑工匠的报名和审核。培训主要围绕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村庄规划识图与建设选址、农房结构要点与结构识图、墙体砌筑工程施工技术等知识,结合日常案例进行讲解,提升农村建筑管理、施工操作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职业素养。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培训农村建筑工匠1000余人次,其中,2021年以来分四批培训发证300余人,包括钢筋工、砌筑工、混凝土工、电工、木工等,覆盖泰山区所有镇90%的村庄。

  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质量安全水平。坚持“培训”与“管理”两手抓,要求农村建筑工匠承接农房工程时,必须与业主签订书面建设施工合同,明确质量安全责任、质量保证期限和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要求农村建筑工匠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根据农房建设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保障施工安全的措施。依托农村建筑工匠监管平台,加强对全区农村建筑工匠的信息化管理,落实工匠实名制管理,指导镇村开展工匠信用评价工作,确保农村建筑工匠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下一步,泰山区住建局将以提升培训质量和增强管理效能为重点,全力抓好农村建筑工匠技能培训和队伍建设,夯实农房建设的中坚力量,筑牢农村自建房安全防线,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原文链接: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3/3/21/art_271198_10323117.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