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审检测〔2023〕第7号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141号)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苏建法〔2006〕97号)等规定,现将我省2023年第7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核意见予以公示。
公示期内,申报企业若对审核意见有异议或需补正说明的,请将陈述材料通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检测资质管理系统上传至省厅行政审批处,逾期不予受理。其他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审核意见有异议的,可以通过电话反映,并留下真实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也可以通过信件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
第7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审核公示时间:2023年4月19日至2023年4月26日。
来信来访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编:210036.联系电话:025-83666731。
附件:2023年第7批工程检测机构资质公示结果汇总表.xls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