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法规 >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隔震减震技术在线学习的通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隔震减震技术在线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8作者:admin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隔震减震技术应用水平,提升从业人员隔震减震技术应用能力,保障隔震减震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开发了隔震减震技术应用视频教育系列课程,围绕隔震减震技术要点、法规政策、标准规范、设计施工、质量管理等主题,邀请院士、工程勘察设计大师和有关专家录制了系列专题讲座。讲座课程面向全行业开放,所有从业人员均可于2023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为期一个月)通过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习平台免费学习(平台登录方法详见附件1)。

  请各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学习隔震减震技术的重要性,抓紧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登录平台认真学习隔震减震技术。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汇总本市、县(市、区)在线学习情况,填报统计表(详见附件2),并于11月22日前报送至我厅勘察设计管理处。

  联系人:谢 勇;联系电话:0771—2260062。

  

  附件:1.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在线学平台登录方法

  2.隔震减震技术在线学习情况统计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0月23日

  

  附件1

   

  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专业技术人员

  在线学习平台登录方法

  一、平台网址

  www.mayortraining.net

  二、学习方法

  (一)电脑端学习:使用浏览器进入平台网址www.mayortraining.net(新用户需注册账号),登录完成后在平台主页“专题班”栏目,点击“隔震减震技术应用视频教育课程”班级即可开展学习。

  (二)移动端学习:在电脑端点击“隔震减震技术应用视频教育课程”班级,扫描平台底部的二维码下载“住建专技”APP,登录后进入“学习”栏目即可开展学习。

  

  附件2

   

  隔震减震技术在线学习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序号

  地级

  行政区

  学习人数

  总数

  主管部门人员

  质量监督

  人员

  图审机构

  人员

  勘察设计

  人员

  施工/监理

  人员

  检验检测

  人员

  其他

  人员

  1










  2










  注:1. 统计表由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填写,以地级行政区为单位统计。

  2. 检测检验人员指隔震减震产品检测检验机构人员以及隔震减震产品生产企业的检测检验人员。如地级行政区无检测检验机构或产品生产企业,填写“无”。

  3. 各类学习人员之和应与总数一致。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734988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