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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8作者:admin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桂建法〔2023〕2号

  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等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我厅制定了《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2023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清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5日

  

  

  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

   

  2023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法治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中央、住房城乡建设部、自治区相关决策部署,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落地落实,围绕住房城乡建设“1310”工作思路,不断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政府机构职能体系,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推进法治建设向纵深发展,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为全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重要党内法规常态化机制,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完整准确全面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牵头处室:厅法制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厅党组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厅主要领导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作为重点工作统筹谋划、部署和推进;厅机关各处室及厅属单位认真履行处室主要负责人和厅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大法治建设统筹推进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将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纳入年终述职内容的实施意见》,实现述职、述廉、述法。〔牵头处室:厅法制处、人教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三)推动法治广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自治区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及我厅相关工作方案要求,认真推进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严格规范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按时报送自治区党委、政府并向社会公布。按照自治区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中期评估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二、优化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保障高质量发展

  (四)全面实行权责清单制度。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全面厘清法定职责,动态调整厅本级权责清单及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持续推进许可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规范化,规范并统一许可事项受理条件、办理流程、审批结果等要素。〔牵头处室:厅审批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五)打造数字法治住建。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进基层“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改革,推行“全区通办”“全链通办”“跨省通办”。加快“数字住建”谋划和工作推进,积极推动完善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基础数据信息;主动对接相关部门,推进部门间数据深度融合共享;进一步升级改造行政审批系统,探索实施企业资质智能化审批试点,逐步提升资质审批工作智能化水平。〔牵头处室:厅审批处、信息中心;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六)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全面运行广西工程建设领域网上中介超市,提升企业获得感。全面实现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全类型项目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在招标投标等过程中平等对待国企、民企,平等对待外资企业。进一步落实公平竞争制度,加强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切实防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推动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牵头处室:厅审批处、工改办、建管处、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三、加强制度设计,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七)推进高质量立法。围绕治理能力提升和高质量发展,完成《广西壮族自治区燃气管理条例》修订,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自建房安全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绿色建筑发展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细则(废止)》等立法进程;积极协调指导各市地方立法,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审查和论证工作;完成相关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答复。〔牵头处室:厅法制处、城建处、房产处、设计处、科技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八)强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程序管控。围绕本厅中心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管控。严格落实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要求。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机制,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和集中统一向社会公开制度。继续发展公职律师队伍、深化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参与立法、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经济合同等各项法律事务的合法性审核和案件办理,提高法律风险防范能力。〔牵头处室:厅法制处,制定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处室(厅属单位);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四、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九)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城市管理体制机制,厘清部门间的职责边界,健全部门间信息共享、协调联动机制,积极推动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持续巩固深化“强素质、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开展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岗位大练兵和技能大比武活动,举办全区城市管理执法队伍骨干培训班,加强监督考核力度,持续推进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模式精细化、便民服务常态化。全面推进“运管服”平台建设,加快形成部、自治区、市三级互联互通、数据同步、业务协同的平台体系,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智慧化水平。〔牵头处室:厅城管局;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加大安全生产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开展自建房和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牵头处室:厅建管处、城建处、村镇处等具有重点领域行业监督管理职能的处室(单位)依职责分别推进〕

  (十一)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严格落实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力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完善行政执法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及自治区相关要求,全面修订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行政裁量权基准,联合自治区司法厅修订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编制典型案例,加强层级监督,推动执法水平提升。〔牵头处室:厅城管局、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五、加强行政复议应诉,着力化解矛盾纠纷

  (十二)加强和规范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履行复议应诉工作职责,按时准确提交答辩材料并参加审理活动,支持复议机关和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案件。机关负责人依法出庭应诉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检察机关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案件,加大调解、和解力度,促进行政争议化解。〔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三)深入化解行业矛盾纠纷。加强与法院及司法行政部门沟通,对全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等重点领域败诉案件进行分析研判,针对性加强培训指导,提高执法水平,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推进诉源治理,加强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源头预防调处化解工作,着力化解房地产等领域信访问题,降低行政诉讼被诉率。〔牵头处室:厅法制处、城管局、房产处、信访办;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六、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八五”普法规划

  (十四)深化法治学习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教育培训、专题讲座、党支部学习、组织旁听庭审等形式,深化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开展国家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信仰。〔牵头处室:厅法制处、人教处、机关党委;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十五)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重点围绕房地产、建筑业、自建房安全、燃气安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生活垃圾分类等领域,通过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百日攻坚”专项整治、根治欠薪“雷霆行动”、新闻发布会、送法进工地、送法进社区、普法微课堂、编撰法规汇编、案例巡讲等形式,及时对行业法律法规(尤其新颁布、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开展学习宣传,保障法治宣传及时、精准,护航行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处室:厅法制处、房产处、建管处、村镇处、城建处、消防处、城管局;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各单位〕

  (十六)推进行业“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和自治区相关工作安排,深入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自查评估工作,认真总结“八五”普法以来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实事求是查找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八五”普法规划相关任务有效落实。〔牵头处室:厅法制处;配合处室(单位):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附件

  2023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谁执法谁普法”任务措施

  清单

  

  

  普法内容

  普法对象

  主要措施

  具体活动内容(线上、线下、场次)

  完成时限

  责任部门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总体国家安全观

  全厅干部职工、社会公众

  紧抓“关键少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厅务会等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主题学习活动;组织开展2023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活动,持续推进法治理念入脑入心。

  开展厅领导述法、专题学习、组织集中宣传、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法律六进等活动

  2023年12月31日

  厅法制处、人教处、机关党委

  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

  全厅党员干部

  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三会一课”、党员干部培训、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党内法规专题学习活动,增强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底线意识。

  开展专题学习

  2023年12月31日

  厅机关党委

  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广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

  通过组织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人员专题学习,确保新修订的法规贯彻落实到位。

  举办一期执法人员培训班

  2023年12月31日

  厅城管局

  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广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建筑市场法律法规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建筑业企业以及从业人员

  依托安全生产月活动,通过以案释法等活动,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农民工维权意识。

  开展一次“法律进工地”活动

  2023年12月31日

  厅建管处

  学习宣传新修订的《广西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社会公众

  通过新闻发布会、培训等形式,强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法规政策宣传贯彻。

  开展一次宣传贯彻活动

  2023年12月31日

  厅消防处

  学习宣传《广西燃气管理条例》及燃气安全等

  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社会公众

  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培训、送法进社区等形式,强化燃气安全监管责任,提升居民安全用气意识。

  开展一次燃气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2023年12月31日

  厅城建处

  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等相关内容

  

  社会公众

  通过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提升对生活垃圾分类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

  开展一次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2023年12月31日

  厅城管局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72610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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