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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3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1-18作者:admin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评标专家,各有关单位: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或影响力插手工程项目谋私贪腐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建管〔2023〕10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库管理,提升评标专家的评标能力,经研究,我厅决定举办2023年全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线上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时间

  2023年9月22日至2023年11月15日。

  二、继续教育对象

  2023年8月31日以前入库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评标专家。

  三、继续教育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采用线上形式进行,评标专家在“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完成报名(详见附件)后,即可参加线上继续教育。所有继续教育视频均需完整观看,观看进度达100%方可进入能力测试环节。能力测试得分达60分及以上并通过审核的评标专家可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成绩审核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第一次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可参加补测,补测机会共1次。正式能力测试及补测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5日23:59。

  请评标专家按照《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操作手册》(详见附件)进行报名、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

  四、继续教育内容

  (一)我厅下发的最新版招标文件范本;

  (二)评标纪律及案例分析。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不收取任何费用,由我厅主办,广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协办。

  (二)本次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全程随机抓拍,请各评标专家确保线上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的设备已安装可正常使用的摄像头。系统没有接收到摄像或摄像与报名所用照片比对不通过的,继续教育和能力测试无效。

  (三)如遇系统操作问题,请联系客服人员进行处理。

  未尽事宜,请及时与我厅联系。

  联系电话:0771—2260298、2260057。

  

  附件:评标专家继续教育操作手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9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719375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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