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背景?
随着我区勘察设计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勘察设计企业不断增加,亟需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强化对勘察设计企业及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市场监管体制,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因此,在我区行业发展有需要的背景下,规范勘察设计市场、加强行业信用管理,修订该《管理办法》。
2.修订的依据是什么?
根据住建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的有关要求,学习借鉴了北京、天津、重庆、成都等省市经验做法,结合我区实际,在广泛征求行业意见的基础上,对原《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细化、完善,制定了新的《管理办法》,并附《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良好信用评价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工程勘察设计企业不良信用认定标准》《宁夏回族自治区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良信用计分标准》,用于指导我区勘察设计行业的信用信息认定和评价。
3.《标准》细化补充了哪些?
对企业良好信用、不良信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不良信用评价标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增加评奖评优、开展装配式建筑、BIM正向设计、好房子样板项目、高新企业技术认定等良好信用加分和相互串投标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及注册工程师同时受聘或职业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等不良信用减分情形。
4.适用于哪些企业?
适用于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企业和注册工程师以及外省进宁勘察设计企业。
5.勘察设计企业如何填报本企业的信用信息?
由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自行申报企业的基本信息及良好信用信息。
6.企业的信用分值如何计算?
勘察设计企业首次录入基本信息后,系统自动赋予企业诚信分值3000分。信用评价得分=基本信息分+良好信用信息分-不良信用信息分。
7.企业信用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良好信用事项和不良信用事项有效期限均为三年,所对应产生的信用分值三年滚动一次。
8.良好信用信息谁审核?
申报企业(包括区外进宁企业)应当在申报后7个工作日内向注册所在地(项目所在地)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交书面申报材料。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进行初审,并通过信用平台报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
9.不良信用信息谁审核?
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处罚等不良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县(市、区)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并通过信用平台报送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准。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认定的处罚等不良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由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初审并通过信用平台报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
10.企业对自身的信用评价结果存在异议,该怎么办?
企业书面提出申诉,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并在作出处理意见次日起在评价系统中予以记录生效,同时将处理意见书面告知异议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