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乌鲁木齐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局):
现将《自治区“商户自治”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3月28日
原文链接:http://zjt.xinjiang.gov.cn/xjzjt/c113297/202304/473d1739f39d47648aae9af14bbb043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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