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科函〔2023〕857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乡)管理局、省综改区建设管理部,各有关单位,厅机关各处室:
《关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经第29次厅党组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推动住房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12月13日
(主动公开)
原文链接:https://zjt.shanxi.gov.cn/zwgk/tfwj/202312/t20231214_9446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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