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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立法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

发布时间:2024-01-13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产业创新协同发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近日正式施行。

  近年来,江苏省大力发展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以无锡、苏州、南京等地为重点,协同推动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相关基础设施建设、示范应用、技术创新和产业集聚,产业集聚态势明显,相关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省集聚相关企业近800家,2022年实现相关营业收入超千亿元,实现智能网联汽车整车、零部件、软件算法、车联网设备和信息服务等全产业链覆盖。南京、无锡、苏州等地大力推进车路协同通信、感知、计算等基础设施和车联网数据平台建设,全省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累计覆盖道路里程1614公里,无锡市基本实现主城区规模覆盖,南京、苏州等地实现区域性覆盖。

  《决定》明确,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应遵循创新引领、包容审慎、应用牵引、安全有序的原则,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有序推进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网联赋能与单车智能协同发展,鼓励商业模式探索,围绕加快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推广应用、强化智能网联汽车安全、提升交通运行效率、改善群众出行体验等现实需求,构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与应用体系。

  《决定》结合产业发展结构性需求,鼓励和支持产业链上下游配套合作,建立多层次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创新要素集聚,推动车联网设施设备、服务平台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整车、汽车电子、车载软件等领域协同发展。支持企业与科研机构等加强产学研合作,开展“车、路、云、网、图”技术研发,推进车规级芯片、智能传感器、车载操作系统等领域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

  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统筹省涉企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相关专项资金、产业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地方金融组织创新金融产品、完善金融服务,鼓励保险机构开发保险产品,为车联网和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提供支持。

  推动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先行先试区规范有序推进车路协同基础设施、车联网通信网络、车联网数据管理服务平台等车联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企业等市场主体参与车联网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在通信、大数据、道路建设、交通管理、城市建设等领域支持相关技术应用推广,支持在公共基础设施上搭建车联网相关设备。要求相关部门推进道路交通相关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

  探索拓展应用领域。明确市县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道路测试与示范应用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划定路段、区域开展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示范应用;鼓励先行先试区和其他有条件地区在道路运输经营、环卫作业、道路养护、短途接驳、智能泊车等领域探索商业化应用。加强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车联网数据管理服务平台,加强智能网联汽车运营监测。《决定》还对无人配送、无人清扫等无人驾驶装备上道路行驶的通行和管理,作出指引性和授权性规定。

  加强网络和数据安全保护。依照有关法律,对网络和数据安全方面的行为予以规范,要求按照有关规定和标准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加强网络安全监测,建立健全全流程数据安全管理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落实数据分类分级保护、数据存储等要求。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01.10姜见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401/20240110_776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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