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部分市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结果
按照市审计局《关于部分市级预算单位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的整改意见函》(沪审行一函〔2023〕312号)要求,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关于“个别项目经费支付程序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将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通过预算调整,将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管理工作的项目经费直接列入城建院部门预算。
二、关于“部分通用设备购置未履行公物仓询仓程序”问题
整改情况:2023年下半年开始,在预算编制、预算调整等工作时,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上海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公物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沪财资[2020]11号)的规定,严格履行公物仓询仓程序,并下载保存询仓记录,切实推进公物仓制度的落实。
三、关于“部分房屋资产使用低效”问题
整改情况:对上述涉及房屋闲置问题的单位,积极推动贯彻落实国有资产有效盘活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单位盘活资产主体责任。积极探索资产利用有效途径,督促、指导单位通过内部挖潜自用、调剂使用(无偿出借)、对外出租等多种方式推进资产盘活利用。
四、关于“部分购买服务事项未按规定进行比选”问题
整改情况:已进一步加强了现有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执行,并出台了《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机关非政府采购项目管理办法》。对不符合制度要求未进行比选的项目执行时,予以退回,并要求按规定进行比选。今后将严格执行内部控制规定,加强支出管理,规范服务采购流程。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