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国各地陆续发生多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管线外损事故。为深刻汲取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管线设施事故的教训,进一步加强管线交底及施工现场管线设施保护,有效防范和遏制施工作业损坏地下管线设施事故发生,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全面开展管线交底工作
本市市政道路及小区范围内涉及地下管线的工程,必须开展管线交底工作。施工作业前,建设单位必须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网站—“我要查”—“地下管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发起线上管线交底申请,管线权属企业接到管线交底申请后,应及时提供相关地下管线的准确资料,并在5个工作日内线上出具“上海市地下管线监护交底卡”。
管线权属企业要建立数据更新及共享机制,动态维护系统管线数据,及时有效做好管线交底工作。
开展施工现场管线交底与管线保护情况检查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依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涉及管线设施安全的相关项目的监督管理,督促有关单位严格落实地下管线设施安全保护责任,确保管线设施运行安全。要提高对在建项目管线交底工作和管线保护的监督检查频次。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应对涉及燃气管道设施运行安全的施工项目进行全覆盖检查。
加强管线外损事故的执法问责力度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加大管线外损事故的问责力度,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查处。特别是针对燃气管道外损事故,要通过警示约谈、责任倒查、挂牌督办等方式,加大查处力度,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形成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有力震慑,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建立地下管线交底和管线保护月度通报制度
各区建设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地下管线交底和保护情况监察的月报通报制度,并于每月5日前通过“地下管线监察管理信息系统”将上月检查情况报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