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卫生健康委严格落实自建房行业监管责任确保“三个安全”
省卫生健康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房屋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国、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要求,严格落实行业管理部门监管职责,扎实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全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抓组织推动,全力保障“有效安全”。省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工作,陈平副省长多次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医院安全生产和自建房安全工作形势,细化工作措施,督促推动落实。省卫生健康委分别召开党组会、主任办公会、专题会,研究部署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组织专门力量先后8次到基层进行调研、检查和暗访。
抓制度驱动,奋力筑牢“我会安全”。全面落实《医疗和疾控机构后勤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指南》《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等标准规范,督促各市各单位因需设岗、以岗定责、依责履职,健全责任链条,完善责任清单,形成了覆盖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科(处)室负责人、一线职工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抓隐患排查整治,强力助推“本质安全”。结合卫生健康行业特点,制定《全省卫生健康系统自建房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实施方案》,全面摸清自建房使用底数,建立完善风险点台账,健全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狠抓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开展部门联合督查、异地互查以及明查暗访,对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建房安全督导检查。截至目前,检查发现自建房C级7处,D级6处,均已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抓教育培训,着力引导“我要安全”。一是安全教育培训常态化。利用宣传栏、电子屏、网络等媒介,广泛宣传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普及安全和防范知识,提高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二是教育培训形式多样化。聚焦行业特点,围绕“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举办培训班、开展技能竞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三是监管手段信息化。充分运用安全与能源综合信息化平台,通过大数据分析、实时监控预警等措施,及时发现倾向性、系统性问题,加强对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改、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时监管。
目前,全省卫生健康系统机构总数达到8.84万个,人员密集、服务对象特殊,高层建筑多、大型设备多、危化废品多,各类风险隐患比较集中,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需压实,安全生产管理仍需加强,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仍然存在。省卫生健康委将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抓好自建房安全等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是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扛牢领导责任,压实各级卫生健康部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自建房安全“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落实监管责任,在医疗机构校验、大型医院巡查等工作中落实自建房安全等要求,做到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投入、培训、应急救援“五个到位”。
二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聚焦重点环节,强化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加强风险辨识管控及应急准备,健全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实施跟踪问效、限期销号、闭环管理,消除重大安全风险。聚焦重点风险,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平安医院”建设力度,加强自建房安全隐患治理。聚焦应急处置,不断提升卫生应急救援能力,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全面做好卫生应急救援准备,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三是着力强化安全教育培训。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分批分期组织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利用“山东省卫生健康系统安全生产大培训、大学习、大考试平台”,强化全员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全系统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