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全市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按照“分级负责、全面覆盖、职责到人”的原则,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县、乡、村、组四级网格化管理体系。在开展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培训活动的基础上,针对其他自建房排查、鉴定,又对全市各县、乡、村三级网格员进行了集中培训。
着重督导检查和问题整改。组织集中督导检查、委托第三方对自建房专项整治活动阶段性评估、抽查核查,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同时,对国家信息平台抽查、省专班抽查通报的问题,要求县区建立包含整改责任人、整改具体人、整改结果复核实人等内容的台账,集中认真及时整改,力求做到举一反三,推进自建房复查覆盖面。
切实开展攻坚行动。一是积极动员工程监理、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检测等市县区技术专业队伍,全力以赴投入其他自建房排查、危房鉴定工作中。二是排查鉴定所需费用,以县区或乡镇街道为单位统一组织委托,统一签订合同。三是借鉴外市经验,对全市自建房房屋安全鉴定工作进行规范。四是对其他自建房鉴定为C、D级的房屋,结合农村危房改造、村容村貌治理等措施,加大工程措施实施力度。对经营性自建房,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及城镇融合发展,加大工程措施实施力度。五是层层传达压力,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对各县区整治销号情况复核,调度,坚持日比较、周排名、月通报,市专班每天对工作进度较快的县区在微信工作群中提出表扬,进展慢的提出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