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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都市圈实现贷款提取政策同城化

发布时间:2024-05-18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近日,南京都市圈成员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同签署了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政策协调、推进业务协同、坚持党建引领等方面达成了合作共识。

  为推动区域内住房公积金业务和服务深度融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配套发布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和关于调整南京市住房公积金南京都市圈购房还贷提取政策的通知,推行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还贷提取同城化政策,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

  目前,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在南京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并要求贷款申请人家庭在全国范围内没有或仅有一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且已结清。其中,夫妻双方均在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合并计算贷款额度;非南京都市圈城市缴存职工不参与贷款额度的计算。

  同时,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可以参照在南京本市购房情况向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不受缴存职工工作地和户籍地的限制。

  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南京都市圈经济产业融合和基础设施互通,人员往来交流和公共服务共享的需求不断增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推进区域内住房公积金的政策共通、信息联通、业务畅通,有利于发挥“同城化”效应,促进要素流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便利共享,推动南京都市圈融合协同发展。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05.16苏宁金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405/20240516_7780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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