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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新政实施

发布时间:2024-06-14作者:admin来源: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6月1日起实施,其中一项内容是加强对电动自行车蓄电池的安全管理。上海城管执法部门检查发现,居民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意识总体增强,但仍存在个别“飞线充电”、携带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

    在黄浦区高城苑小区,上海市城管执法局执法总队队员发现一辆电动自行车从小区值班室里拉出电线充电。新修订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为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充电。该辆电动自行车车主收到了新规实施后的首张罚单,被处50元罚款。

    高城苑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这个小区规模不大,约300名居民有60辆左右电动自行车,非机动车库里已建好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提供30个充电车位,并配备了消防措施,可以基本满足居民的充电需求。居民在这些车位充电,物业不额外收费。因为要到地下车库充电,有的人图方便就“飞线充电”。物业表示将加强引导,及时制止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

    截至6月1日17时,上海全市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247人次,开展执法检查716次,检查住宅小区859个,发现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违规停放、放置和充电问题共339个,教育劝阻、责令整改当事人337人次;共依法立案查处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相关案件51起,其中,私拉电线和插座“飞线充电”案件47起,携带电动自行车或者其蓄电池进入电梯轿厢案件2起,电动自行车或其蓄电池“入户充电”案件2起。

    上海市城管执法局局长张永刚表示,当前,执法部门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治理攻坚行动,并常态化开展安全巡查,筑牢社区安全防线,提升群众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同时,将统筹安全性和便利性,持续完善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化解居民群众充电难、停车难等问题。


原文链接:https://zjw.sh.gov.cn/xwfb/20240605/ea27ca2f755a4ed59229fd41de3a2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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