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发〔2024〕107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部令57号)、《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号)等文件要求,我厅制定了《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能力验证大纲(试行)》,现印发你们,请做好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能力验证大纲(试行)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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