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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加强汛期农村住房安全保障

发布时间:2024-07-13作者:admin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日前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了解到,广西近期部署开展加强汛期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要求各地把强降雨对农村住房造成的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了解,今年以来广西天气复杂多变、极端性强、雨量偏多、落区重叠。3月14日入汛以来,平均降雨量比常年同期偏多近四成,为1982年来同期最多,多地雨量突破历史极值。6月1日进入主汛期后,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高发,农村住房安全风险进一步加大。

  据初步统计,今年6月以来,广西因暴雨洪涝灾害引起农村住房受损1146户,其中倒塌305户、严重损坏245户、一般损坏596户。灾情发生后,均及时组织人员撤离安置,无农房受损导致人员伤亡情况发生。

  广西要求各地要落实农房安全动态巡查,坚持农户自查、乡镇村委排查、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巡查、与应急部门数据共享的工作机制,鼓励各地开发农房巡查员公益岗位,有效增强排查力量,做到逐户检查、一户不漏,实现农房排查全覆盖、无盲区。同时,突出重点区域和重点类型农房,重点对靠近边坡、临近行洪区、处于易发生滚石滑坡影响范围等地段的农房,以及生土结构、木结构、砖瓦结构的农房进行认真排查。

  各乡镇要划定洪涝灾害发生时不受威胁、地势较高、地质条件稳定、可安全居住的区域或场所作为安全区。加强灾前培训,让农户熟悉安全区的地点和范围,了解紧急状态下避灾躲灾的撤离路线,接到转移指令后必须立即撤离至安全区。

  为减少农房受灾损失,在暴雨或洪水到来之前,各地要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对房屋进行适当应急处理。各地在暴雨预警信息发布后,对预计受洪水淹没或滑坡影响的地区,当地乡镇要做好紧急情况下人员转移、停工等工作,住人的要坚决搬离危房、建房的要停止施工。

  应急响应结束后,各地要有序组织离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进入住房前,要先查看房屋四周墙体无歪斜,基础、地面无沉陷,楼面屋面无坍塌,确保安全后再进入室内清掏淤泥、污水,整理财物。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对因暴雨和洪涝灾害导致新增的危房进行逐户鉴定。

  此外,广西要求各地要抓好危房分类管控,其中属于“唯一住房是危房”的,要第一时间帮助群众搬离危房,通过租借住等方式保障群众临时居住安全,同时尽快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房屋,其中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纳入政策支持范围;属于“有稳固住房住危房”一户多宅的,要及时动员群众搬离危房,转移到其稳固的住房中居住。

  摘自《中国建设报》2024.07.11记者陈飞燕


原文链接:https://www.mohurd.gov.cn/xinwen/dfxx/202407/20240711_7791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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