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建发〔2024〕265号
根据《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1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地产估价师注册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房函〔2019〕91号)规定,经审核,申请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变更注册的李赞等76人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准予田秀娟1人注销房地产估价师注册,其注册证书作废。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中国房地产估价师注册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附件: 1.李赞等42名房地产估价师延续注册人员名单.xlsx
2.王欣等34名房地产估价师变更注册人员名单.xlsx
3.田秀娟1名房地产估价师注销注册人员名单.xlsx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7月16日
上一篇:关于2024年度北京市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通过验收项目的公示(四)
下一篇:2024年6月造价总站双随机抽查公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