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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4-08-01作者:admin来源: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按照《关于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公开工作的函》(辽环督改办发〔2024〕8号),我厅对照《辽宁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公开版),认真梳理了各项整改任务进展情况,现将截至2024年2月的整改情况公开如下:

  任务17:有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推进工作力度明显不够,所承担的污染治理任务严重滞后。省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推进全省“十三五”污泥无害化处置规划工作不到位,多个规划项目建设缓慢,部分城市污泥违法处置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积极推进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盘锦等市生活污泥无害化 处理处置设施建设,目前各市已完成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全省到2023年年底新增能力约1900吨/日。

  (二)持续推广生活污泥无害化先进处理处置技术,污泥干化与电厂协同焚烧处置模式可有效削减能源消耗量,且能够实现污泥稳定处置,符合国家“双减”相关政策。

  (三)与省发改委、生态厅共同印发《辽宁省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指导各地提高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水平,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四)定期调度指导朝阳、阜新、本溪市生活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问题整改工作。目前,朝阳、阜新、本溪市污泥整改任务均已完成现场验收并反馈验收意见。

  任务48:部分城市污水管网建设缓慢,污水处理能力不足,污水直排问题突出。据统计,丹东、阜新等市均不同程度存在污水直排问题,日均直排污水量约25万吨。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持续开展生活污水直排整治工作,组织各市开展生活污水直排、溢流直排整治,以省政府名义下发《关于报送城市黑臭水体治理、生活污水直排等工作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市全面开展排查、建立台账,并以市政府名义报送进展情况报告。印发《全省生活污水治理通报》,将全省生活污水治理有关问题通报各市委、市政府,指导各地尽快完成整治任务。

  (二)持续推动沈阳、大连、鞍山、抚顺及海城等市县新建扩建改建污水处理设施,目前上述地区已全部完成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改扩建工程。相比2021年底,全省增加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约135万吨/日。

  (三)持续推进全省城市排水管网改造,2021至今全省共更新改造城市老旧排水管网4543公里。

  任务61:全省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三)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2022年,全省共计谋划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建 设项目48个,截至2023年底,48个项目全部开工。2023年,全省住建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按照全省农村环境净化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对全省农村积存生活垃圾全面实施清理整治,加快推进补齐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短板。一是印发《辽宁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攻坚行动,以“清干净、保持住、抓分类、补短板,建机制”为重点,全面推进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清理整治。二是印发《辽宁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考核办法》,对全省县(市、区)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情况暗访。三是召开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现场会,学习推广盘锦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经验。四是编制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设施布局规划,统筹优化城乡区域间垃圾转运处理设施。五是印发《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冬净”行动实施方案》,重点清理隐藏垃圾,保障广大农村地区以干净整洁的村屯环境入冬。

  任务63: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尚有本溪、盘锦等9个城市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2021年7月26日,经省委深改委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年度目标任务,已印发各地和相关部门贯彻执行。

     (二)2021年,我厅将推进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情况纳入省政府对各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推动各地高度重视,加快项目建设。2021年8月6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现场会,对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提出具体要求。

     (三)推进垃圾焚烧设施建设,定期调度各地推进情况。截至目前,大连(二期)、铁岭、抚顺、锦州(一期)、丹东、盘锦、朝阳、葫芦岛、东港、海城市、凤城市焚烧发电项目已建成运行。2023年12月15日,本溪焚烧发电项目#1炉点火,具备功能性投产,完成环保督察节点任务目标。

  任务67:截至督察组进驻时,全省渗滤液积存量达55万吨。抚顺、锦州等市多个垃圾填埋场均存在大量渗滤液积存、部分渗滤液渗漏外排等问题。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一) 对各市生活垃圾渗滤 液积存情况一场一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建立月调度制度,严格按照整改期限完成整改个任务。

   (二) 推进渗滤液处理能力不足的垃圾填埋场加大资金投入,增加渗滤液处理设施,提高处理能力。承担整改任务的50个生活垃圾填埋场,已全部完成。


原文链接:https://zjt.ln.gov.cn/zjt/tfwj/cswj/2024073015233561730/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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