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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级工法和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2作者:admin来源: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1354号

  

  

  

  各市(地)住建局、哈尔滨新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技术积累,推动成果转化,持续降本增效,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绿色低碳水平,推动工程建设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黑建规〔2024〕1号)、《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管理办法》(黑建规〔2024〕2号),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工法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已公布为企业级工法;

  2.关键性技术达到省内领先及以上水平,工法中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未有相应社会标准的,应提供企业标准;

  3.工法经过2项及以上工程实际应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具有较高推广应用价值,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特殊工法,应用实例1项的,应进行关键技术鉴定;

  4.工法应符合国家建筑技术发展方向,符合节能环保、绿色低碳、技术进步等要求;

  5.工法编写的内容应齐全完整,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应用实例等;

  6.工法内容不得与已公布的有效期内的国家级、省级工法雷同;

  7.关键技术及知识产权权属清晰,无争议、无纠纷;

  8.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产品,已列入国家和地方淘汰或限制使用技术、产品目录的不予评审;

  9.省级工法由一家企业独立申报,主要完成人员不超过5人,企业应是开发应用工法的主要完成单位。

  (二)申报材料

  1.省级工法申报表;

  2.工法文本;

  3.企业级工法批准文件扫描件,关键技术鉴定证书扫描件(如有提供);

  4.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出具的工程应用证明,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关键页);施工单位财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证明;

  5.反映工法实际施工的照片(10张,格式:JPG,不小于4MB)和视频资料(重点是反映工法操作程序,时长5分钟);

  6.科技查新报告;

  7.有关机构鉴定、评审证书,技术标准、专利证书、科技成果获奖证明等其他有关材料。

  二、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

  (一)申报条件

  1.建筑面积在30000(含)平方米以上的群体工程;建筑面积在8000(含)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程;单位工程预算造价达3000(含)万元以上的工程,包括: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业建设项目、交通、水利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等;

  2.新技术示范内容应为三年内开工且应用新技术的分

  项工程质量达到现行质量验收标准的工程;

  3.工程设计合理、施工技术先进,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

  4.申报示范工程的房屋建筑工程,应采用住建部《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中的新技术7大项(含)以上,其他类别工程项目应采用4大项(含)以上。

  (二)申报材料

  1.《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2.施工组织设计(有关新技术应用部分);

  3.应用新技术综合报告;

  4.单项新技术应用工作总结;

  5.工程质量证明;

  6.工期及效益证明;

  7.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施工承包合同(关键页);

  8.新技术施工照片(每项新技术不少于3张,格式:JPG,不小于4MB)、视频资料(每项新技术视频时长不超过3分钟)及其他有关文件和资料。

  三、工法和新技术申报流程

  本次工法和新技术申报采取电子化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申报单位登录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进入“建筑行业系统”--进入“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企业登录端口”--进入“工法和新技术申报平台”;

  2.申报单位填写申报基本信息--选择推荐单位--上传佐证材料—点击保存并提交至相应推荐单位;

  3.推荐单位对符合要件要求的发至评审单位。

  四、推荐单位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选择其注册所在地的市(地)住建局为推荐单位;国家部委管理的企业、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央企、省外企业可直接向省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各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配备专人具体负责,对要件齐全,符合申报条件的,分别填写汇总表(附件5或附件6)。申报截止前,推荐单位应将加盖公章的汇总表,及可编辑的EXCEL电子版发送至评审单位电子邮箱hljjzyxh@163.com。

  五、申报时间要求

  申报时间: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25日

  申报业务联系人:王旭阳0451-85991784

  15045100327

  申报平台联系人:朱世程19846015437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2816号汇智金融企业总部B座1605室)邮编:150077电子邮箱:hljjzyxh@163.com

  

  附件:1.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评审资料编制要点

        2.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评审资料编制要点

        3.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申报表

        4.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应用成果评审申请书

        5.2023年度黑龙江省工程建设工法推荐名单汇总表

        6.2023年度黑龙江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推荐名单汇总表

        7.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法和新技术操作手册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5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lj.gov.cn/zfcxjst/c114765/202405/c00_3173801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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