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建综函〔2021〕1165号),以下简称《规划》,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十四五”时期是落实2030年前碳达峰、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时期。建筑领域是碳达峰工作的重点行业领域之一,为持续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科技和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改善建筑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制定《规划》。
二、制定过程
规划编制过程中,我厅组织赴浙江、江苏等先进地区,以及合肥、淮南、芜湖等地市开展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建设科技专项调研,系统梳理了全省“十三五”工作成果,在总结成效的基础上提出了工作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结合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吸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中办、国办《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充分征求社会公众、地市政府和相关省直单位意见,制定并发布《规划》。
三、主要内容
《规划》由工作回顾、形势分析、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发展目标、重点工作、保障措施六个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工作回顾。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方面分类总结“十三五”期间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成果。通过分析,对标找出了我省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问题。
第二部分为形势分析。基于全社会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和城乡居民对建筑品质日益提升的需求,立足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分别阐述新发展阶段对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五大要求。
第三部分为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入推进建筑节能、加快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科技和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出了以人为本,绿色发展;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因地制宜,创新发展四大原则。
第四部分为发展目标。基于国家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建城镇民用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执行率达到100%,开展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试点示范;新建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建设比例达到30%;累计新增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不低于1000万平方米,其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6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面积不低于400万平方米;城镇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比例达到30%;建筑领域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000万吨标准煤以下;累计新增城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不低于2亿平方米;新建公共机构建筑、新建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
第五部分为重点工作。提出了加快探索碳达峰发展路径、高质量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加速提升建筑能效水平、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进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大力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加快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八大重点工作任务。
第六部分为保障措施。为确保“十四五”期间顺利完成规划目标任务,《规划》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法规制度、落实激励政策、强化监督管理、加大宣传教育”五个方面的保障措施。
解读机关: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咨询处室(局):建筑节能与科技处
联 系 人:朱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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