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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解读】安徽省“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规划解读

发布时间:2024-08-13作者:admin来源: 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我厅印发了《安徽省“十四五”城镇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规划》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突出住房的民生属性,建立完善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稳步精准实施棚户区改造、促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依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2016-2025年)》《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贯彻落实,编制本规划,指导“十四五”全省住房保障工作。

  二、制定过程

  为做好《规划》制定工作,在前期课题研究的基础上,重点开展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做好“十三五”住房保障工作总结和“十四五”形势分析。在指导各地开展“十三五”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对全省“十三五”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了总结分析,结合“十四五”国家住房保障政策,合理确定全省住房保障的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二是开展多轮专题研讨。结合学习贯彻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文件精神等,组织各地住房保障部门和专家学者开展多轮专题研讨,谋深谋实我省“十四五”目标任务和举措。三是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发函征求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等省直部门和各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意见,召开由多方专家组成的审查会,充分听取和吸纳各方的意见和建议。

  三、主要内容

  《规划》由七个篇章组成,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划目的、依据、范围和期限。第二章“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成就。第三章“十四五”时期住房保障形势分析。第三、四章“十四五”时期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第五章“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第六章保障措施。第七章附则。主要内容:

  (一)总结“十三五”住房保障发展成就和分析“十四五”发展形势。从五个方面总结“十三五”时期取得的显著成就,分析“十四五”时期我省新型城镇化加速推进面临的形势变化,住房保障要承担的重要作用和有待解决的问题。

  (二)提出“十四五”时期发展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包含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在发展目标中提出住房保障覆盖面稳步扩大,力争到2025年,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8%以上。其中,对有效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更加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和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等提出明确发展目标。在有效解决新市民住房困难方面,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30万套(间),新市民和青年人多、房价偏高或上涨压力较大的大城市,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在更加完善公租房保障方式方面,新增公租房保障(含租赁补贴)13万户(套)。其中,租赁补贴12万户,公租房1万套。在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方面,基本完成现有50万套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城中村、重点镇棚户区改造。

  (三)明确“十四五”时期主要任务。聚焦重点工作,提出七项主要任务:进一步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实施公租房分类精准保障、稳步精准推进城镇棚户区改造、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品质、优化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机制、提高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水平。在重点任务篇章中对应设置专栏,进一步明确未来五年实施的3项重点工作。专栏1为保障性租赁住房,专栏2为公租房,专栏3为城镇棚户区改造。

  (四)强化实施保障。从落实责任主体、强化监测评价、加大政策保障、严格监督考核等方面强化实施保障,确保如期实现规划目标。一是落实主体责任。城市人民政府对本地区住房保障工作负主体责任。二是强化监测评价。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动态管理,做好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时调整规划目标和工作任务。省级人民政府组织对公租房保障情况、重点城市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情况实施监测评价,并将监测评价结果纳入对城市政府的绩效考核。三是加大财政、金融、土地、税费等政策保障。四是严格监督考核,建立健全住房保障监督考核机制。加强对项目建设、土地供应、资金配套落实等重要环节监督检查,把住房保障主要发展指标纳入各市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解读咨询部门: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保障处

  咨询人:袁倩

  联系电话:0551-62871272


原文链接:http://dohurd.ah.gov.cn/public/6991/568531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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