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住建法治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律法规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举办2024年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13作者:admin来源: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省市相关行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和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作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引导带动行业广大职工围绕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建功立业,根据广东省2024年职业技能竞赛计划,我厅决定举办2024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职业技能竞赛。现就本次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工种

  本次竞赛工种为装配式建筑施工员,为省一类赛,竞赛等级为二级(技师)标准。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本次竞赛定于9月10-12日在位于广州市白云区的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机场三期方石地块项目举办,具体地址为白云区人和镇东华(移民)工业区南50米。请各参赛队于9月10日12:00前完成报到,报到地点:白云机场希尔顿欢朋酒店(广州市白云区方华公路1318号)。

  三、竞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二)承办单位。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会委员会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

  (三)协办单位。

  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建设职业培训学校

  广东省建筑业协会绿色建造与装配式建筑分会

  (四)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设立竞赛组委会,负责统筹决策和部署推动赛事各项重点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技术委员会和监审委员会等工作机构,其职责如下:

  1.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在竞赛组委会的领导下,负责本次竞赛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赛务保障等工作,牵头制定竞赛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竞赛技术委员会由聘请的相关专家组成,负责竞赛的技术文件制定、试题命制、现场裁判等赛务工作。

  3.竞赛监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选派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竞赛试题保密、现场监督、申诉处理和仲裁等工作。

  竞赛组委会及其办公室组成人员见附件1。

  四、竞赛内容和方式

  (一)竞赛内容。以《国家职业标准-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职业编码:6-29-01-06)为基础,按照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的技能要求实施,根据竞赛组委会制定的技术文件执行(技术文件另行印发)。

  (二)竞赛方式。本次竞赛由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考试由参赛选手独立完成,实操技能考核由参赛队合作完成。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时长1.5小时,采用统一试卷、闭卷方式进行考核;实操技能考核包括施工组织与管理、预制凸窗安装、双面叠合剪力墙安装及预制楼梯安装(其中预制楼梯安装含座浆施工)等内容,时长1小时。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选手。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主管部门、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赛,各类院校教师、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创业学生除外。已参加过全国或者省级同工种竞赛并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不得参加本次竞赛。

  (二)参赛队伍。

  1.参赛队人员组成:包括领队(1名)、选手(3名)、辅工(1名)、技术指导(1名)。其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以为同一人,但参赛选手不得兼任领队和技术指导;辅工必须持有起重设备信号司索工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本次竞赛结束前其证书需在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需与参赛队报名材料一并提供)。本次竞赛的汽车吊司机由竞赛组委会统一配备。

  2.组队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产业(行业)工会、建筑行业协会、中央在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均可选拔选手组队参赛。广州市、深圳市住建局原则上可选拔组织2支参赛队,其他地级市住建局可选拔组织1支参赛队(原则上以市住建局名义组队参赛,市住建局不组队的可由市建筑行业协会组队);中央在粤及省属大型企事业单位可单独组织1支参赛队,也可参加所在地市的代表队。竞赛组委会将根据竞赛管理办法和竞赛场地条件等,适当调整参加决赛的总人数。报名后参赛选手原则上不得更换,开赛前确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参赛选手的,须由组队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同意方可更换。

  (三)报名时间和材料。请各组队单位于8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发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1.参赛报名表(包括选手汇总表、选手个人报名表,见附件2-3)。

  2.参赛选手的近期电子照片和身份证扫描件。电子照片需为大一寸白底彩色照片(JPG或JPEG格式,10K<照片<40K,像素≥295*413),命名方式:姓名+身份证号码。

  3.参赛选手的自我介绍(50字以内)和1张电子版工作照(画面清晰,JPG或JPEG格式,大小在0.6M以上)。用于开展网络投票竞选人气选手。

  4.辅工的起重设备信号司索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书复印件。

  六、成绩计算和奖项设置

  (一)成绩计算。理论知识考试和实操技能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按照成绩高低进行排名,不设并列名次。

  1.个人成绩。按照3(理论):7(实操)的权重合并计算参赛选手个人总成绩。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相同时,按照实操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则以实际操作完成时间短者排名靠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加赛理论知识考试。

  2.团体成绩。参赛队3名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计算为团体总成绩。团体总成绩相同时,团体实操成绩高者排前;团体实操成绩仍然相同时,实操完成时间短者排前;实操完成时间仍然相同时,团体中选手之一的个人总成绩排名在前者该参赛队列前。

  (二)奖项设置。根据《广东省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本次竞赛设个人奖和团队奖,具体如下:

  1.总成绩前三等奖。个人和团体按照总成绩分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由我厅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其中,个人总成绩第1-4名的参赛选手,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程序核准后授予“广东省技术能手”(该荣誉不重复授予)。

  2.优胜奖。未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但个人总成绩在前35名以内的选手、团体总成绩在前50%以内的团队可分别获得个人优胜奖、团体优胜奖,由我厅颁发奖励证书。获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发证机构按规定颁发本工种二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已取得本工种二级/技师职业资格并获得“广东省技术能手”称号的参赛选手,可晋升为一级/高级技师。

  3.网络人气选手奖。网络投票票数排名前5的选手,由我厅颁发“网络人气选手奖”荣誉证书。

  4.优秀技术指导奖。对获得总成绩前三等奖的参赛队的技术指导员,由我厅颁发“优秀技术指导”荣誉证书。选手及其所在参赛队均获总成绩前三等奖时,优秀技术指导奖只颁发1份。

  5.突出贡献奖。分个人和团体各设3名突出贡献奖,主要奖励对本次竞赛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由我厅颁发荣誉证书(突出贡献单位同时颁发奖牌)。

  6.优秀组织奖。奖励积极组队参赛并表现突出的单位,由我厅颁发“优秀组织奖”证书和奖牌,具体奖励数量届时由竞赛组委会根据参赛队伍情况确定。

  七、竞赛宣传

  (一)开设专栏。竞赛组委会将在我厅门户网站(http://zfcxjst.gd.gov.cn/)、广东建设信息网(http://www.gdcic.net/)以及“广东建设信息网”微信公众号上开设本次竞赛宣传报道专栏,及时发布竞赛的相关信息,组织开展参赛选手人气网络投票等,并将通过其他融媒体多形式地开展赛事宣传报道。

  (二)加强宣传。请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行业协会、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及时向竞赛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开展初赛(选拔赛)的相关信息,共同做好本次竞赛的宣传报道,营造广泛关注和支持技能人才的社会氛围。

  八、其他有关事项和要求

  (一)确定联络员。请各地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竞赛,认真组织选拔选手并组队参赛。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以及其他符合单独组队条件且有组队意向的参赛单位,请指定一名联络员,填写报名回执(附件4),于8月15日前发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

  (二)参赛服装和工具。各参赛队伍应统一着装(自定),竞赛选手安全帽颜色统一为蓝色,领队和技术指导安全帽统一为黄色。各参赛队伍的服装和安全帽不得有参赛单位名称或标识。参赛选手根据技术文件的要求携带竞赛用具。

  (三)具体赛务对接。本次竞赛不收取参赛费用,参赛队伍食宿由竞赛组委会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竞赛期间的食宿安排等具体事项由省建筑业协会负责对接。联系方式如下:

  1.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会,联系人:史红杰,联系电话:(020)83133617。竞赛组委会办公室邮箱:zjt_gh@gd.gov.cn。

  2.省建筑业协会,联系人:谢瑞、梁智尤、何晓君。联系电话:(020)83642505或13922211680(谢)、13580547018(梁)、13560363912(何)。

  

  附件:1.2024年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竞赛报名汇总表

  3.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竞赛参赛选手报名表

  4.装配式建筑施工员竞赛组队单位联络人回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年8月5日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d.gov.cn/jsgl/zcwj/content/post_447146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住建法治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联系本网站索取稿酬。
北京金政互联资讯中心主办-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应用平台
住建法治网 zjfzw.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7028685,监督电话:1501059698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联系邮箱:zjzixunw@tom.com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院西配楼